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力度,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含直接攻博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发展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核心条件:
(一)资格与材料条件
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 2026 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已正式获得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该资格占用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指标;
需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材料内容真实、清晰,无缺失或伪造情况。
(二)思想与学业条件
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突出,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良好;
本科阶段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靠前;
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
学风严谨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及校级以上处分经历。
(三)体检条件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二、接收专业范围与要求
接收专业查询: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可参考《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明确标注各专业的研究方向、报考要求等信息;
招生计划限制: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50%;
不接收专业:我校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 三个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其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
专项计划说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学校将另行发布专项通知,考生需关注研究生院后续信息。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流程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 [2014] 5 号)精神,2026 年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按以下流程开展:
(一)志愿填报阶段
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先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在 2025 年 9 月 23 日 —10 月 15 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准确填报我校及目标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后需确认信息无误,避免因专业选择错误或信息填写失误影响后续审核。
(二)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阶段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结合各专业申请情况,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初步审核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将不再保留其复试名额。
(三)复试准备与材料提交阶段
复试时间:复试整体安排在 2025 年 9 月 23 日 —10 月 15 日期间,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工作进度确定,考生需以学院通知为准;
材料提交要求:
(1)外校推免生需提交的材料:
①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学生信息页与每学期注册页);
② 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清晰标注专业排名);
③ 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级 / 六级考试成绩单、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创性科研成果证明等);
所有材料需统一使用 A4 纸复印(成绩单可按推荐院校格式),复试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2)所有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需提交的材料:复试前一周内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本校推免生可提交曲阜师范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材料真实性承诺:考生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且不再接受后续报考。
(四)复试组织阶段
各招生学院需参照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程序,结合《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科目,组织推免生复试;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科研创新潜力、综合素质及与报考专业的匹配度,具体复试形式(线上 / 线下)、考核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
(五)拟录取手续办理阶段
各招生学院将复试合格且体检达标的考生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我校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拟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前完成,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标准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推免生,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执行,具体金额可在学校计财处官网查询。
(二)奖助学金体系
基础奖助: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入学后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外,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
专项资助:推荐到我校理工类专业的学术型推免生,实行 “国家 + 学校 + 导师” 三方奖学金资助机制:
国家层面:享受国家助学金与学业奖学金;
学校层面:每月额外发放 200 元科研资助;
导师层面:每月额外发放 200 元科研资助,资助资金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承担。
五、直接攻博生专项说明
符合本办法 “第一部分 申请条件” 的推免生,可申请我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具体要求如下:
接收专业:仅在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中招收直博生,直博生基本学制为 5 年;
招生计划:全校直博生接收总量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20%,各博士专业的直博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分配;
报名要求: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与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完成网上报名,未完成双系统报名的视为申请无效;
导师要求:考生报考的直博生导师,需通过学校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具备直博生培养资质;
费用与奖助:直博生学费标准按山东省发改委最新规定执行,奖助学金具体政策参照《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未尽事宜:直博生招生的其他要求,需参阅《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六、工作组织安排
学院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本办法,成立推免生复试专家小组,制定本院推免生接收复试方案,方案需明确考核标准、流程及评分细则;
(2)遴选过程需严格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落实集体议事与集体决策制度,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确保择优录取;
(3)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方案与专家小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学校推免生的复试工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结束后及时将考生成绩与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审核与通知原则:我校对考生申请信息实行 “即时审核、先申请先审核” 原则,结合专业招生计划与考生综合素质择优选拔,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待录取确认要求:学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按复试成绩递补录取。
七、信息公开与公示
公开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规定,各招生学院需在本院官网公开以下信息:
本院推免生接收具体办法;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复试成绩、拟录取专业等);
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擅自修改公示内容。
异议受理:公示期间考生或社会各界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联系电话 0537-4455327;
曲阜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 0537-4455668;
受理部门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八、其他重要事项
材料真实性责任:考生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学校在复试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若发现信息不实或材料伪造,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科阶段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6 年入学报到前未按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其他参考文件:推免生的学习方式(全日制)、就业类型(非定向 / 定向)等事项,需参阅《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规定。
禁止重复报考: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统考、单独考试),违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政策衔接:本办法中涉及的规定、时间节点等内容,若与教育部后续下达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学校将及时调整并发布补充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 57 号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73165;
联系电话(兼传真):0537-4455327。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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