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路径,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曲阜师范大学决定2026年继续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选拔质量,现公布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基本原则
直博生招生工作以“激发学科与导师竞争活力、提升生源质量”为核心导向,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 质量优先原则:将考生学术潜力、科研素养作为核心评价标准,确保选拔的直博生具备高质量完成博士阶段学习与研究的能力;
2. 全面衡量原则:综合评估考生学业成绩、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多维度表现,不单一以某一项指标判定;
3. 择优录取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拔最具培养潜力的考生;
4. 宁缺毋滥原则: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数量不足或质量未达标准,不强行占用招生指标,确保直博生培养质量。
二、招生方式与培养要求
1. 招生对象范围:面向国内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专项选拔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2. 学习方式与学制:所有直博生均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为5年,需按学校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3. 档案与就业要求: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按时转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身份。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1. 招生专业范围:仅在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内开展直博生招生,具体可招生专业可参考《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 招生人数限制:各博士一级学科的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科上一年度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名额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统筹分配,各招生学院在限额内确定最终招生人数。
四、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
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 资格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
3. 学业与科研条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靠前;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实践能力;在校期间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性学术竞赛或发表过学术成果,且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中可优先考虑;
4. 外语水平条件: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五、选拔流程”中“个人申请”材料清单第6项);
5. 体检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6. 专项条件:符合招生学院(对应博士学科所在学院)制定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申请条件(如专业背景、前置课程要求等)。
五、选拔流程
直博生选拔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请阶段
考生需完成“材料提交”与“网上报名”两项核心操作,逾期未完成者视为申请无效:
1. 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需在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快递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顺丰快递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对应招生学院;
(2)材料清单(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① 《曲阜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相关栏目签字确认);
② 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照片页及每学期注册页,确保学籍状态清晰);
③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需覆盖本科前三年所有课程,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标注专业排名);
④ 专家推荐书:需提供2位及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如研究员)出具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模板,由推荐人亲笔签名;
⑤ 科学研究计划书:需围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需包含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需与申请表一并提交;
⑥ 英语成绩证明(至少提供以下一项,需在有效期内):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
托福(TOEFL)考试成绩报告单(新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老托福成绩550分及以上);
雅思(IELTS)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6分及以上);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合格证;
GRE考试成绩报告单(老标准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⑦ 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如学科竞赛奖项、荣誉称号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标注作者排序)、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⑧ 体检证明: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要求,体检时间需在申请当年内;
⑨ 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清晰显示个人信息与证件有效期;
⑩ 《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填写个人思想政治表现,经本科就读学院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
2. 网上报名要求:
(1)第一阶段报名(推免志愿填报):考生需依据《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在2025年9月22日—10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选择“直博生”类别,填报目标专业志愿;
(2)第二阶段报名(博士统考报名):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需在学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手续,未完成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生效。
(二)学科资格审查阶段
1. 各招生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照本实施方案及学院细则中的申请条件,逐一核查考生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符合性;
2. 资格审查结果需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材料初审阶段的考生名单。
(三)学科初审与考核名单确定阶段
1. 招生学院按学科组建专家组,依据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深度审核,重点评价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学术基础扎实程度及与目标研究方向的匹配度;
2. 专家组结合考生报考导师的招生意向,按“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情况确定)筛选考生,确定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名单;
3.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需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等关键信息。
(四)学科考核阶段
各学科按以下要求组织面试考核,确保过程规范、结果公正:
1. 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研究潜力考核”三部分,同时兼顾思想政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评估;其中,外语水平重点考查听说能力,专业素质重点考查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掌握情况,研究潜力重点考查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及研究计划可行性;
2. 考核流程:
(1)考生展示:每位考生需通过PPT或书面报告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成绩、科研经历与成果、拟攻读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时长不少于10分钟;
(2)专家提问:考核专家组围绕考生展示内容及学科专业知识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长不少于10分钟;
(3)导师回避:考生报考导师可在考生展示环节补充介绍相关背景,但在专家组讨论打分环节需主动回避,不参与评分;
3. 考核规范:
(1)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完整记录考核过程、考生回答内容、专家评价意见及最终成绩;
(2)考核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备查;学校研究生处或纪委可根据需要派人旁听考核过程,监督考核规范性;
4. 结果上报:各学科需在2025年10月15日前,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考核录像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研招办。
(五)学校审核与录取确认阶段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申请材料及考核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在各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限额内,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 若部分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未用完,学校将收回剩余指标,根据其他专业的报考热度与考核质量统筹分配使用。
六、监督机制
为保障直博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建立多维度监督体系:
(一)信息公开监督
1. 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招生全流程信息:学校研究生处公开招生政策、全校招生计划、咨询与申诉渠道;各招生学院公开本单位实施细则、学科招生人数、考生申请资格、考核名单、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
2. 信息公开需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需变动,需专门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考生诚信监督
考生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工作人员监督
1. 学科资格审查小组、考核专家组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职业规范,公平公正开展工作;
2. 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招生学院或个人,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
(四)举报渠道监督
学校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与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 纪委监督电话:0537-4455668;
2. 研招办监督电话:0537-4455327;
3. 监督邮箱:yz@qfnu.edu.cn;
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学校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七、其他说明
1. 学院细则备案: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各博士学科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学院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于2025年9月4日前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实施细则需在学院官网向考生与社会公布。
2. 材料归档要求:经学院审核公示后的直博生推免材料,需参照《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第八条规定,整理归档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保存。
3. 导师招生限制:参与直博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需通过学校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1名直博生,直博生招生名额计入该导师所在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
4. 培养管理要求: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学校博士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享受与其他博士研究生同等的奖助待遇(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同时需履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与纪律义务。
5. 政策衔接: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需遵照曲阜师范大学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6. 咨询方式:若有招生流程相关疑问,可拨打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37-4455327。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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