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规范开展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发展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或直博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及专项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 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该资格需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补充规定,能够正常完成硕博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5. 满足所报考招生专业的具体报考条件(如专业背景、前置课程等要求);
6. 符合目标学院(学部)根据学科特色制定的其他补充条件;
7.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6项条件外,还需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且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任一标准:
英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2. 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
3. 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GRE考试成绩≥260分;
4. 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满一年及以上(需提供留学证明与海外学习成绩单);
日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 获得日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2. 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CJT4);
3. 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达到N2及以上水平;
俄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 获得俄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2. 通过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CRT4);
3.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达到B1及以上水平;
注:直博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在指定栏目如实填写本人符合上述外语条件的具体情况,未按要求填写或信息不实者将影响资格审核。
二、接收专业范围
1. 推免生接收专业: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可参考相关附件(具体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公布的专业名单为准),若专业有调整,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及时更新;
2. 直博生接收专业:我校2026年接收直博生的博士研究生专业,可参考相关附件(具体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公布的专业名单为准);若招生专业有变动,以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材料清单与要求
(一)推免生通用材料
所有申请推免生(含直博生)需提交以下基础材料:
1.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1份(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清晰标注专业排名);
3.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单等)、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4. 本人学生证(含注册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各1份;
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1份,需将报告有效期延长至3个月及以上;
6.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现实表现表》1份;
7.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二)直博生额外材料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
1.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人),共2份;推荐信需加盖推荐人所在工作部门公章,内容需包含对申请人思想品德、知识结构、科研态度与能力、外语水平、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的简要评价;
3. 《辽宁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4. 个人科研规划陈述书1份,内容需明确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致力研究的问题与具体设想;
5.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立项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等)。
(三)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基础材料+额外材料”的顺序整理,确保页面清晰、信息完整;
2. 申请人需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无论何时查实,均按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接收工作流程
1. 网上报名:具备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需在目标学院(学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
2. 专业匹配核查:考生报考的专业需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不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报名无效;
3. 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
学校分批次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核(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与审核时间需咨询报考学院(学部)),审核遵循“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遴选”原则;
审核通过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将本章程“第三部分”要求的所有纸质材料提交至报考学院(学部),由学院(学部)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4. 复试组织与待录取确认:
各学院(学部)按学科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复试与录取规则
(一)复试内容
复试以“综合能力水平测试”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核心,重点评估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潜力与综合素质:
1. 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包含三个维度,均纳入成绩考核:
外语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考查考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形式包括外语自我介绍、专业话题问答等;
专业知识考核:评估考生对报考学科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深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力、实践经历、团队协作精神等;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该考核不作量化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与时长
1. 复试以线上面试为主要方式,具体复试时间、流程、要求及操作细节,由各学院(学部)单独通知考生,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学部)官方网站;
2.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所有考核内容已作答完毕,经复试专家组同意后可提前结束考核。
(三)录取原则
1. 学校严格遵循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排序规则:同一学院(学部)、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该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4. 直博生特殊规则:直博生录取计划纳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被我校拟录取的直博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资格取消情形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 2026年入学报到时(具体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等行为;
3. 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4. 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期间,受到违法处罚或校纪校规处分;
5. 已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仍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 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7.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五)体检安排
推免生(含直博生)的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具体体检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并结合《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六)诚信要求
推免生(含直博生)需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约定,在我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考核细节等相关信息,违者将按违规处理。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
1. 推免生(硕士)的学制,以《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专业学制可能存在差异;
2. 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时间),具体学习安排需遵循所在学科培养方案。
(二)学费标准
1. 我校2026年研究生各专业学费,目前可参考学校计财处网站公示的2025级收费标准;
2. 若2026年部分专业需调整学费标准或新增专业,其学费标准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学校审议通过后,将第一时间通过计财处网站公示,考生需及时关注更新信息。
(三)奖助学金
我校为研究生设立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具体奖励资助政策(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以学校最新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准,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询详细内容。
七、其他重要说明
1. 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报考情况与生源质量适当调整;
2. 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统一为非定向就业;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转至辽宁师范大学,未按时调转档案者将影响学籍注册;
3. 学校将根据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进度与剩余计划,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开展新一轮接收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4. 复试与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监督,坚决抵制各类不正之风;
5. 对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6. 考生需对本人学历信息、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或材料提交不完整,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报名或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7. 本章程由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及学校最新通知为准;若教育部出台2026年研究生招生新政策,将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学校将据此调整相关规定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补充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部门: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3. 联系人:兰老师、郭老师
4. 联系电话:0411-82153737
考生若有招生相关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或登录研究生院官网获取最新动态。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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