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推进我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工作,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实际与研究生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基础要求与材料提交
(一)核心参考依据
推免生申请条件、学院接收专业范围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均以《辽宁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考生需提前查阅该章程明确具体要求。
(二)材料提交安排
纸质版材料邮寄:考生需在复试前,将所有要求提交的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学院指定地址,供审核使用。地址为: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 1 号辽宁师范大学综合教学楼管理学院 534 室,邮政编码:116081;联系电话:0411-82155188,联系人:赵老师。
电子版材料提前发送:为便于提前审核,考生可在复试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确保材料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二、报名时间、要求与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平台
具备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2:00 前,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后无法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
学院成立 “推免生审核小组”,对报名考生的申报信息与提交材料分批次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遴选” 原则,确定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
审核通过后,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组织与待录取确认
学院按学科分批次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收 “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将按规则递补录取。
三、复试形式、时间与平台
(一)复试形式
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形式开展,不设线下复试环节。
(二)复试时间
学院将根据各学科报名情况与工作进度,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将单独通知每位考生,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
(三)复试平台与模拟演练
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需提前在该平台完成账号注册与设备调试。
复试前,学院将组织所有考生进行复试模拟演练,帮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与复试流程,具体演练安排另行通知;每位考生的模拟演练连线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复试设备(如电脑、手机、麦克风、摄像头等)与安静封闭的复试环境;若模拟演练中设备或环境未达要求,连线老师将提出改进意见,考生需严格落实整改,确保正式复试顺利进行。
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的详细要求、系统操作步骤等,考生可参考《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网络远程考生须知》。
四、复试内容与规范要求
(一)复试内容构成
复试包含 “综合能力水平测试” 与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两大板块,重点评估考生专业能力、创新潜力与综合素质:
综合能力水平测试:满分 100 分,具体分值分配与考核内容如下:
(1)外语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10 分):通过外语问答、日常交流或专业话题讨论,考查考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
(2)专业知识考核(60 分):聚焦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30 分):评估考生的科研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力、实践经历、团队协作精神等综合素养。
各专业专业知识考核科目: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考查专业知识,具体对应科目如下: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信息资源建设、信息分析;
会计学专业:中级财务会计;
课程与教学论(旅游教育)专业:旅游学;
旅游管理(专业代码 120203)专业:旅游学;
图书情报专业:图书馆学与情报学基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该考核不作量化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规范要求
复试时长: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所有问题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
身份核验:复试前,学院将通过人脸识别、证件比对等方式严格核验考生身份,严防 “替考” 等违规行为。
考场纪律:
(1)复试期间,考生需在指定候考场所等待,面试考生与候考场所严格分离;
(2)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具有拍照、摄像、存储或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复试考场;
(3)正式面试开始后,除考场工作人员与当前面试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离开候考场所前,需携带好所有个人物品,面试后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场所。
诚信要求:复试前,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学院将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在我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相关信息。
补充复试:若有必要,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复试结果以最终补充复试成绩为准。
五、录取规则与资格管理
(一)录取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结合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 综合素质成绩 + 外语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成绩,满分 100 分;总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排序规则:同一学院、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该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无论总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
直博生特殊要求:直博生录取计划纳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被我校拟录取的直博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
(二)录取资格取消情形
推免生(含直博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026 年入学报到时(具体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申请过程中提交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等行为;
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期间,受到违法处罚或校纪校规处分;
已被我校拟录取,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三)拟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通过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发布,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公示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违规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若考生在报名或复试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无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细则解释权: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由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所有条款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执行标准;细则未明确的事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及国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11-82155188 联系人:赵老师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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