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有序推进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南京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与要求,结合我院学科特色及研究生培养实际,现将我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2026年推免生(含硕士、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2. 为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或预计可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资格);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创新意识突出,创新能力较强,具备硕士/博士阶段学习潜力。
3.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需位列所在专业排名前列,展现出较强的学术潜质与科研创新思维;外国语水平需达到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细则中明确的外国语要求。
4. 跨专业申请的考生,需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掌握的基础知识与能力水平,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选修所申请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单、参与相关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若材料超过1份,需按逻辑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提交。
5. 符合我院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及招生实际制定的其他推免生申请条件。
二、申请流程
(一)“南大推免系统”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
2. 系统登录:考生需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信息系统”导航栏,进入指定推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填写报名信息。
3. 报名要求:所有有意向申报我院推免生的考生,必须通过“南大推免系统”完成报名,未在该系统报名的考生,我院不予接收其申请。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操作
1. 基础操作: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上支付等基础手续,确保系统信息与个人实际情况一致。
2. 志愿填报:已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且通过我院前期选拔的考生,需在2025年9月22日9:00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前期我院拟选拔的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仅直博生需填报导师)填报志愿;未按指定内容填报志愿的,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 补录启动:推免生志愿填报结束后,补录程序将于2025年9月25日14:00即时启动,未在首轮录取的合格考生可关注补录相关通知。
(三)待录取通知确认
1. 通知发送:我院将于2025年9月25日9:00起,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确认时限:考生需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其中,9月25日14:00前收到通知的考生,以14:00为确认起始时间;9月25日14:00后收到通知的考生,以实际收到通知时间为确认起始时间。
3. 放弃处理: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院将根据剩余名额实施补录。
三、申请材料要求
1. 核心表格提交:考生在“南大推免系统”完成报名后,需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经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未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申请表视为无效,将影响申请资格。
2. 材料寄送要求:若考生接到我院复试通知,需在2025年9月18日前,将全套申请材料(具体清单见相关附件)寄送至或当面提交至我院指定地点;材料需保证真实、完整,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3. 直博生专项材料: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交2封及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参照指定附件),推荐人需具备教授或相当职称;申请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四、工作流程
(一)选拔通知与复试形式
1. 通知渠道:考生需密切关注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9686326)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南大推免系统”查询选拔相关信息,按要求参与我院组织的选拔。
2. 复试形式:2026年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行程安排,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与考核要求
1. 复试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9月19日,具体时段将另行通知至每位考生。
2. 考核内容与标准:
(1)考核组成: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2)笔试要求:笔试为合格性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长约8分钟,面试满分300分,180分为合格线;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分处理:若考生复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中“专业基础与研究能力”维度的分数为排序依据。
(5)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贯穿复试全过程,重点考察考生政治态度、道德品质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跨专业考生加试
1. 学科认定:我院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关联性进行学科认定,认定结果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备案。
2. 加试要求:经认定为跨专业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申请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加试时长1小时。
(1)考察科目:出版专业及信息资源管理一级学科下出版学方向的加试科目为《出版综合》;其他专业及方向的加试科目为《信息资源管理》。
(2)合格标准:加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要求
1. 基本原则: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与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 资格审核:严格核查考生申请条件与复试要求,对于不符合学校及我院推免生接收条件、未达到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复试结果:复试(含笔试、面试、跨专业加试)任一环节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 违规处理:若在推免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行为,无论考生是否已录取或入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 双系统报名要求: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南大推免系统”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别完成报名,缺一不可;未完成双系统报名的,申请视为无效。
2. 志愿确认承诺: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及接受拟录取通知时需秉持慎重态度,恪守诚实守信原则;一旦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申请,不得再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3. 录取资格保留:
(1)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已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6年入学(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4. 奖学金政策:南京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继续实施“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入选该计划的学生在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可获得新生“校长特别奖学金”;本校优秀直博生取得学籍后,可参与“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赵老师、方老师
2. 联系电话:025-89686326
3.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管理学院220办公室
4. 邮政编码:210023
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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