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学校推免生招收流程,保障选拔工作公平、科学、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与研究生培养需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品德修养良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
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资格经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或虽受处分但已过处分期限,无尚在限制期内的违规记录。
二、招生类别及专业
(一)招生类别与专业范围
推荐免试硕士生:除密西根学院外,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生,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与发展需求选择报考。
推荐免试直博生: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具备接收直博生的资格,重点选拔具有突出科研潜力的优秀本科生。
(二)招生规模限制
为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学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总规模,不超过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50%;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数据为准。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
(一)网上申请与材料提交
申请时间:自本章程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 15:00,申请系统 24 小时开放。
申请平台: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需登录 “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科研经历等内容,并完成提交。
材料上传要求:申请者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按编号顺序整合为 1 个 PDF 文件后上传至申请系统(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
(2)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 版);
(3)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4)《政治思想情况表》;
(5)《推荐免试生申请表》(报考硕士生需提交)或《直博生申请表》(报考直博生需提交)。
(二)组织架构与复试安排
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统筹推免生录取工作;各学院分别成立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委员会” 与 “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前者负责指导本学院复试考核组织工作,后者负责监督复试全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复试考核实施:各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分阶段组织复试考核,以研究生招生专业(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为单位组建复试考核小组,每组由 5 名及以上相关学科领域的导师组成。
(1)直博生考核:需重点强化科研能力评估,可采用实验操作、学术报告、科研论文写作等多种形式,综合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与能力。
(2)跨学科报考考核:跨学科或跨专业申请的考生,原则上需报考相关或相近学科;复试中需针对性加强对考生跨学科基础知识、专业适配性的考核,确保其具备后续学习的基础素养。
(3)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通过面谈、材料审核等方式,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等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操作
志愿填报:已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选拔且取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9 月 23 日 9:00 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按前期院系拟选拔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填报志愿;未按指定专业或研究方向填报的,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通知接收与确认:
(1)复试通知:我校将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 起,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2)待录取通知: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 起,学校通过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超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学院将启动替补录取程序。
(3)确认限制:考生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 1 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
(四)名单公示与备案
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我校完成所有推免生接收工作;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审定,最终上报教育部备案。
四、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 887 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6 级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相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二)奖助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基础保障: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0.6 万元 / 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0.5-0.7 万元 / 年)及导师助研津贴(标准为 0.24 万元 / 年);
荣誉奖励: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 万元 / 人)、校长奖学金(3 万元 / 人)及各类冠名奖学金;
其他支持:学校设有 “助研、助教、助管” 校内岗位,研究生可通过岗位工作获得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困难补助或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基础保障: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1.5 万元 / 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1.2-1.8 万元 / 年),且导师助研津贴不低于 0.9 万元 / 年;
荣誉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 万元 / 人)、校长奖学金(5-8 万元 / 人)及各类冠名奖学金;
其他支持:同样可申请 “三助” 岗位津贴、困难补助或国家信用助学贷款,保障学业顺利完成。
五、其他说明
(一)回避与监管要求
学院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需加强对本校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子女报考本校推免生的监管,确保选拔过程透明。
推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存在收费辅导教学关系等)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需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报名,需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
(二)材料真实性与违规处理
各院系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考生需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存在其他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未严格履行职责、违反招生政策,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三)录取资格与通知书发放
学校不提供纸质版接收函,2026 年推免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2026 年 6 月寄发,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
(1)2026 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3)入学报到前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处分仍在有效期内。
(四)政策更新与申诉渠道
本章程所述内容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工作安排发生变动,将以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获取更新通知。
推免生招生申诉方式:
申诉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 666 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25-84395345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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