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做好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恪守学术规范,无任何学术不端或违纪违规记录;
2.须为 2026 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通过所在学校推荐流程,成功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3.申请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 “硕师计划”)的推免生,需额外满足以下要求:一是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投身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教学工作,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岗位统筹安排;二是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需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给我校的 “硕师计划” 岗位学科相匹配;
4.须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截止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若未能按时获取,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5.身心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具体参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能够正常参与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活动。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范围及人数限制
1.专业范围:除教育管理 [045101]、工商管理 [125100]、公共管理 [125200] 三个专业学位类别外,我校其余所有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及领域,均开放接收推免生;
2.人数限制:各教学院下属的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 50%,具体人数由各教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求与招生指标统筹确定。
三、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工作流程
1. 报名阶段(含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1)预报名安排:预报名时间为 9 月 7 日至 9 月 21 日,申请人需先填写《湖南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登记表》,再按统一格式将表格发送至目标教学院的指定邮箱。文件命名需严格遵循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申请人姓名” 规则,例如 “001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081900 矿业工程 - 张三”(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可参考各教学院公布信息);
(2)预报名初审:各教学院会对申请人提交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重点核查资格条件与材料完整性,审核通过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相关安排由各教学院单独通知申请人;
(3)正式报名流程:自 9 月 22 日起,已完成预报名的推免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且需按预报名阶段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此要求填报将视为自动放弃预报名资格;
(4)未预报名考生处理:未参与预报名的推免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自主选择报考学院及专业。各教学院会根据本单位推免生接收指标的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送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教学院通知为准;
(5)通知确认要求:学校会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2. 复试费说明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我校推免生且实际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全程免收复试费,不额外收取任何与复试相关的费用。
3. 复试组织与考核
(1)复试形式与时间:复试由各教学院自主组织,主要形式为面试;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流程由各教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且会提前通知考生;
(2)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需在各教学院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需清晰可辨);
②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本科历年成绩单扫描件;
③英语四级 / 六级成绩单,或托福、雅思等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
④已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
⑤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实践经历证明等综合素质材料扫描件(如有)。其中,“硕师计划” 推免生还需额外提交《2026 年 “硕师计划” 研究生登记表》《教师聘用合同》电子文档;
(3)复试考核标准: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可追溯;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学校会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无论复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4. 待录取确认
复试结束后,各教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情况,确定待录取初步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名额。
5. 体检要求
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本校校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并遵循《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相关规定;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全日制推免生激励政策
1.学业奖学金支持:学校确定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原则上可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发放标准按学校当年研究生奖助政策执行;
2.导师选择与硕博连读优势:全日制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研究生导师的权利;在学校硕博连读生遴选工作中,若推免生与其他考生综合条件相当,将优先考虑推免生。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学校在复试结束后,会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若发现材料虚假或信息不准确,将不予录取;已拟录取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毕业证书核查: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报到时需出示本科毕业证书,若未能按时获取,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3.统考资格说明: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若擅自报名参加统考,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咨询方式: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58291000(工作时间内提供服务);
5.监督方式: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考生若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可拨打湖南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731-58291312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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