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硕士生)工作通知
为保障湖南工商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硕士生)工作规范落地,依据《湖南工商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及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架构
为统筹推进全校推免生招收工作,湖南工商大学搭建专项组织架构,明确各主体职责: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招生工作的整体领导与统筹规划,确保工作方向合规、推进有序。
2.研究生院:承担推免生招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统一制定并公布推免招生工作办法、招生专业目录等核心文件,同时对各招生学院的推免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审核与监督,规范各环节操作。
3.纪委:全程参与推免招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对工作全流程进行合规性检查,保障公平公正。
二、推免工作核心原则
1.全面考量与择优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推免选拔中对学生德、智、体、美、劳进行综合衡量,坚持择优录取。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关键依据,重点关注本科阶段学业表现,同时考察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公开透明与规范操作原则:严格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 准则,确保推免工作程序全程透明、操作环节规范、最终结果公开,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与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严格恪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或违纪记录。
2.学历与学业基础:属于普通全日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专业功底扎实,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3.身心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4.专业报考要求:满足所报考专业的具体条件,各专业详细要求可查阅对应招生学院发布的推免招收通知。
5.直博生专项条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 1-4 项条件外,还需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在目标学科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与发展潜力。
6.其他合规要求:符合湖南工商大学当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其他规定。
四、推免招生专业范围
1.直博生招生:仅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接收推免生。该学科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晓红教授领衔建设,学科实力强劲,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2.硕士生招生:除 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4 旅游管理三个专业外,学校其余硕士学位点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
3.专业目录与录取确认:具体推免招生专业以后续公布的《湖南工商大学 2026 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最终录取专业,需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中的录取确认结果为准。
4.招生比例管控:学校对推免硕士生招收比例进行调控,确保不超过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50%;全日制专业将保留一定比例计划用于统一考试招生(要求报考者具备工作经验的全日制专业除外)。
五、推免申请操作流程
1.推免服务系统注册
9 月 18 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已获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确保注册流程完整有效。
2.推免志愿填报
自 9 月 22 日 9:00 起,考生可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根据自身规划与学校专业设置,填报推免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无误。
3.复试通知确认
9 月 23 日 9:00 起,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回复,逾期未回复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待录取通知确认
9 月 25 日 9:00 起,学校根据复试结果,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未按时确认将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推免申请需提交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提供完整的本科成绩单原件,且需加盖学校本科生院或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成绩单真实有效。
2.外语水平证明:提交能体现外语能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级 / 六级成绩单、托福成绩证明、雅思成绩证明等(具体以学院要求为准)。
3.推免申请表:填写完整的《湖南工商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确保信息填写规范、完整。
4.表现与推荐材料:
(1)提交 1 份《湖南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如实反映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
(2)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供 2 份《湖南工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书需由目标学科领域内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撰写意见并签名,同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学术与成果材料:提供学术论文(发表版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版复印件)、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能证明专业能力、创新能力的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6.综合能力材料:各类荣誉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能体现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7.身份与学籍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确保扫描件清晰,信息可辨认)。
8.学院补充材料: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考核需求,可能要求提交其他材料,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所有材料的提交时间与方式,需以对应招生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需按时合规提交。
七、复试组织与录取流程
1.复试组织与要求
(1)组织主体:复试由各招生学院独立组织,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统筹指导。
(2)考核形式:复试可采用笔试、面试或其他符合学科特点的形式,具体时间、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
(3)过程管理: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可追溯;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2.待录取名单确定
各学院复试结束后,结合考生复试成绩、本科学业表现等综合情况,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
3.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在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官网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
4.录取资格审核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录取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录取后资格维持: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未按时提供或证书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保证报名信息与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回避制度执行:推免工作相关人员若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推免,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考生相关的考核、审核工作。
4.费用与奖助:推免生学费、住宿安排及奖助学金政策,可参考学校当年硕士 /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咨询研究生院。
5.政策衔接:我校推免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最新文件,若本通知与教育部文件冲突,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6.通知解释权:本通知由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官方渠道咨询疑问。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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