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是高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关键途径。为规范有序开展南通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接收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具体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将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布内容为准。该系统官方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tm,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最新、最准确的专业及计划详情。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品德优良,恪守诚实守信准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科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该资格需以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唯一依据,未经推荐高校公示、未通过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
3.在校期间学风严谨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亦无其他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记录。
4.本科阶段各学期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良好的学术专长或较强的培养潜质,拥有突出的创新意识与实践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南通大学招生单位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
6.满足我校各招生学院针对推免生设定的其他具体要求(各学院要求可查询其官方招生页面)。
三、申请流程
1.报名申请阶段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 “南通大学” 相关专业志愿。需特别注意,每位申请人仅可提交一个专业志愿,提交前请仔细核对信息。
2.复试与待录取通知阶段
各招生学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 “同意复试通知” 及 “待录取通知”,同时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同步告知推免生。推免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通知回复操作,未按时回复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
对于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且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可向我校设有直博项目的相关学科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
1.申请要求
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除需按照本办法第三部分 “申请流程” 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需额外提交两类材料:一是《南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二是两封由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此外,推免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直博生专项复试考核。
2.网报注意事项
在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 需明确选择 “本科直博”;因直博生报名阶段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网报页面中 “学历”“学位” 选项可分别选择 “有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无需填写本科毕业证书编号及学士学位证书编号。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复试的核心作用复试是评估推免生是否符合我校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关键环节,通过复试将全面考核推免生的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同时也会重点考察其政治觉悟与思想道德品质。
(二)复试形式与考核内容
复试形式:我校推免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流程由各招生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确保考核公平、规范。
考核内容:涵盖综合素质评估、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察及专业实验技能考核(部分理工科专业)。考核重点包括推免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属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未来发展的潜力。
(三)复试材料与参与要求
推免生需按照各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各学院可根据推免生报考情况,分多批次组织复试。
复试时需现场交验的书面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学生证(学生信息页及每学期注册页复印);
(2)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需由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3)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或原创性科研成果证明等;
(4)其他可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研究水平或实践能力的材料。
(四)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复试成绩不合格的推免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
(五)录取名单公示
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及推免生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终审,批准后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学制设置
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基本学制按以下标准执行: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3 年(具体以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为准);
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5 年。
七、奖助政策体系
为支持推免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科研,我校建立了多层次、全覆盖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助学金
(1)硕士研究生:6000 元 / 生 / 学年,按学期或月份足额发放;
(2)博士研究生:13500 元 / 生 / 学年,按规定发放至个人账户。
2.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励标准统一为 9000 元 / 生;从第二学年起,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进行等级评定,评定比例分别为 20%(高等级)、50%(中等级)、30%(基础等级),具体奖励标准以学校文件为准;
(2)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励标准统一为 12000 元 / 生;从第二学年起,结合学业情况与科研贡献评定等级,评定比例分别为 20%(高等级)、60%(中等级)、20%(基础等级),奖励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
3.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每年下达的评选计划开展,奖励标准为:
(1)硕士研究生:20000 元 / 生 / 学年;
(2)博士研究生:30000 元 / 生 / 学年。
除上述三类核心奖助项目外,我校还依据国家及江苏省研究生资助政策,设有社会奖助学金、研究生困难补助、研究生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补贴等,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细则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
4.推免生专属优惠
凡被我校 2026 年录取的推免生,除享受常规奖助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专属支持:
(1)学校设立推免生专项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当年度录取推免生开展科研创新,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 15000 元 / 项,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 8000 元 / 项;
(2)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研究生导师,提前对接科研团队;
(3)在硕博连读项目选拔中,推免生可获得优先推荐资格;
(4)在国际交流项目(如海外研修、国际学术会议参与等)推荐中,推免生享有优先权;
(5)各招生院系或学科针对优秀推免生还会推出个性化优惠(如科研启动资金、专属课程等),具体可关注各学院招生官网。
八、其他重要说明
1.招生计划限制
(1)我校接收推免硕士生的数量,不得超过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的 50%;
(2)各博士招生一级学科接收直博生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学科当年博士研究生总招生人数的 20%。
2.入学后管理
推免生入学后,将按照我校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管理,享受与其他统招研究生同等的教学资源与待遇,同时需履行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其他相关义务。
3.名额占用规则
推免生的录取名额,将占用其本科所在学校当年的推免生推荐名额,同时也占用我校 2026 年各招生学院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
4.材料真实性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成绩、证书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材料伪造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其本科所在学校。
5.录取资格有效性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入学时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6.待录取确认规则
(1)推免生需在各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并确认 “待录取通知”,未按时确认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
(2)每位推免生在全国范围内仅可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 “待录取通知”,确认前需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将无法撤销。
7.未尽事宜处理
本办法未明确的事宜,均按照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关于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监督与申诉途径
若推免生在申请、复试过程中存在疑问,或需反映问题、提出申诉,可联系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电话:0513-8501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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