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为规范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保障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资格要求
申请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4.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包括校级及以上处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
5.申请本科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 1-4 项条件外,还需在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成绩中排名处于本专业前列,且经评估具备从事博士阶段研究的潜力;
6.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明确的具体报考条件,不同专业的特殊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报考条件说明: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儿科学、儿外科学之外的其他领域,仅接纳全日制本科阶段学制为五年及以上、所学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
专业代码 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儿科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专业代码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专业代码 105116(眼科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专业代码 105118(麻醉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麻醉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专业代码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医学检验(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专业代码 105122(放射肿瘤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放射医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专业代码 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均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类所有专业,仅接纳全日制本科阶段学制为五年、所学专业为口腔医学的考生报考;
(3)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方向,不接受推荐免试生申请报考。
二、接收专业范围与规模说明
1.关于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具体学科专业,考生可查阅《南京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获取详细信息;
2.2026 年我校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将不超过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规模的 50%,各招生专业均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后续招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3.本科直博生的招生名额,将占用其指导教师 2026 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指标。
三、申请流程与选拔步骤
2026 年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将按照以下流程逐步开展:
1.预报名阶段:9 月 12 日至 9 月 17 日 16:00,申请考生需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及预报名操作;
2.正式报名阶段: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注册、基本信息填写、个人照片上传、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等操作,并选择拟报考的我校学院及专业;
3.审核与复试通知发放: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我校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初步筛选条件的考生,通过 “教育部推免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选拔工作将遵循 “择优录取” 原则,直至各专业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对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研究生院将审定其拟录取资格,并通过 “教育部推免系统” 发放待录取通知;
4.待录取确认阶段: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 “教育部推免系统”,对收到的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操作;考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意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录取资格;此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在 “教育部推免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将无法更改至其他单位;
5.调剂安排:对于在报名阶段填报了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一律视为同意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安排,同一批次内仅会安排考生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若考生未通过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其他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具体调剂事宜需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
6.志愿填报关闭规则:对于招生计划已被推荐免试生占满的专业(考生可参考《南京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我校将关闭该专业在 “教育部推免系统” 中的志愿填报通道,不再接收新的申请;
7.拟录取名单公示与备案: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拟录取名单,需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完成备案手续;在录取名单备案公开阶段,考生可通过 “教育部推免系统” 查询本人的拟录取情况。
四、复试相关规定
1.复试必要性: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推免至本校的研究生(含直博生)组织复试考核,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
2.复试形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3.复试考核内容:复试重点围绕考生的综合素质、外语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专业技能展开,核心考核目标为: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方向的研究潜力;其中,本科直博生的综合考核包含综合笔试(占比 30%)与综合面试(占比 70%)两部分,重点评估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所需的培养潜能与综合素质;
4.复试材料准备:申请考生需按要求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以备复试审核:
①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原件(需确保学生证上各学期注册章完整);
② 大学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方可生效);
③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可提供 CET-4、CET-6、TOEFL、IELTS 等考试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复印件);
④ 校级及以上级别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 《思想政治情况表》(该表格需由考生当前的学习单位、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填写具体考核意见,并由填写单位签字、加盖公章;其中,应届考生由本科所在学习单位出具意见,非应届考生由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意见);
⑥ 申请本科直博生的考生,另需提供 2 份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需为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五、体检要求
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体检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安排,将另行通过官方渠道通知考生。
六、录取规则
1.录取成绩认定:考生的复试成绩即为最终录取成绩,录取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将被判定为录取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同一专业(或同一研究方向)的所有考生,将按照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学校将依据排名顺序及专业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2.录取类别与学位类型: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类别均为 “非定向就业”;其中,本科直博研究生的学位类型为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3.入学资格核查:考生在入学前若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本科所在学校纪律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已获得的入学资格。
七、学费标准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10000 元;
2.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8000 元;
3.本科直博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总学制(5 年)共计 50000 元,按学年缴纳,即每人每学年 10000 元。
八、支持政策
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科研需求,我校为研究生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元资助体系,具体资助细则可查阅《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与《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第一学年可享受 6000 元的研究生助学金,且通常可获得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此外,优秀推免生还可参与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的评选,最终获得的奖学金等级以学校当年的正式评定结果为准。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本科直博生政策参考:关于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的更多详细政策,考生可参考《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文件编号:南医大研 [2019] 24 号);
2.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官方网址:http://yjszs.njmu.edu.cn/(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 101 号,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 B116 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6;
联系电话:025-86869222;
联系人:周老师、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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