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及录取实施办法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通知要求、文件精神,以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等规章制度,结合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自身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讨并确定,特制定本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及录取实施办法。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与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标准,且有意愿为祖国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2.本科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历年学业成绩良好,专业基础扎实,拥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与创新发展能力,对学术研究具备浓厚兴趣;
3.须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能够获得母校发放的推荐免试资格;
4.恪守学术诚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亦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此外,报考免试直博生的考生,还需额外满足以下条件:
外语能力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达 80 分(包含 80 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达 6 分(包含 6 分)及以上,或 PETS-5 考试成绩达 60 分(包含 60 分)及以上,亦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英文文章;
6.本科阶段若在核心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在各类学科竞赛或综合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参与科技活动并取得获奖成果或表现突出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获得优先考虑。
二、招生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071200,专业名称为科学技术史,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专业代码 035102,专业名称为法律(法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专业代码 035101,专业名称为法律(非法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专业代码 1201Z3,专业名称为数字政府管理,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
其中,报考法律(法学)与法律(非法学)专业的推免生,其本科专业需严格符合该专业招生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要求。
三、推免生复试流程与实施办法
1.申请本院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与身份证的复印件各 1 份;
(2)国家级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 份;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1 份,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需为红章原件);
(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 1)1 份,需加盖考生所在学院公章(需为红章原件);
(5)根据报考层次提交对应表格:报考硕士的考生提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 2),报考直博的考生提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 3);
(6)若考生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或各类获奖证书,需提供对应的复印件 1 份。
2.特别提醒,报考免试直博生的考生,还需额外提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 4)2 份,且需由 2 名教授或具备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分别填写推荐意见。
3.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本院免试研究生的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考生提交的材料一经接收,不予返还,请自行留存底稿。
4.材料提交相关说明:
提交地点:阅江楼 620 室;
5.外地考生可采取线上提交方式:将所需全部材料扫描并整合为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nuistjm@126.com(材料命名需遵循 “专业 + 考生姓名” 的格式);
6.考生提交材料后,需及时加入 “2026 法管推免复试” QQ 群,群号:615-946-938;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上午 10:00;
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25-58731376。
7.学院将组建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主要负责三项核心工作:一是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二是统筹组织复试考核的各项具体事宜;三是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续将按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至学校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完成审核备案后对外公示。
8.复试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4:00,具体面试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2)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并提前 15 分钟联系相关老师完成签到,进入候考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3)考生需按照抽签结果确定的顺序参加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约为 10 分钟;考核组成员将在面试现场以百分制为标准独立完成评分,且参加面试的考生之间不得进行任何信息交流;
(4)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会关注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面试总分值为 100 分。面试成绩以考核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即低于 60 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考核小组将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定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单,随后上报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复审。
四、其他补充说明
1.参与复试工作的领导小组组员、专家组成员及工作组人员,在复试开始前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与面试工作相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构成等)。若上述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需主动向学院说明情况,且不得参与本次面试相关工作;
2.若面试结束后,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额仍有空缺,学院将依据相关系统的考生填报情况,另行组织补录复试工作;
3.通过面试考核且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推免生,在收到我校通过 “全国推免系统” 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接受与确认操作;若未按时完成,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免试攻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2)在本科阶段或复试期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校级纪律处分;
(3)被母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4)作为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时无法正常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5)在入学前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不符合高校研究生招生要求。
五、办法解释权说明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所有。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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