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简章
为规范有序推进南京审计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免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免生招收基本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良好的道德修养。
2.身体健康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3.学历与推免资格要求: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且需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正式授予的推免生资格(注:预报名阶段,暂未确定推免资格但仍有获取可能的申请人可正常提交申请,若正式报名阶段未能取得推免资格,其前期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4.其他合规要求:需严格遵守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其他相关政策与要求,确保申请流程合法合规。
二、接收专业范围与人数限制
1.接收专业范围: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考生可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发展规划,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
2.接收人数限制:推免生接收总人数实行总量管控,原则上不超过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 50%,各专业具体接收人数将根据学科需求与报名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三、推免生接收组织工作机制
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 “学校统筹、部门执行、学院落实” 的三级管理机制:
1.学校层面:由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推免生接收工作,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审批拟录取名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职能部门层面:研究生院作为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承担报名组织、材料审核、复试统筹、名单公示、上级报备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流程规范有序。
3.学院层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需结合本院学科特点与专业要求,具体落实推免生的材料初审、复试组织、成绩评定、拟录取推荐等工作,确保选拔标准统一、过程公平公正。
四、推免生资助与奖励政策
为支持推免生在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发展,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多元化的奖助学金体系,并提供专项培养资助,具体如下:
1.常规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面向学业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每年奖励标准为 2 万元 / 人,评选名额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2)审计长奖学金:作为学校特色奖学金,面向在审计、金融等优势学科领域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每年奖励标准为 1 万元 / 人。
(3)国家助学金:覆盖全体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每年资助标准为 0.6 万元 / 人,按 12 个月发放。
(4)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产出(论文、专利、项目等)、社会服务(“三助” 岗位、志愿活动等)综合评定,硕士研究生每年最高奖励标准为 1 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最高为 1.2 万元,奖励等级与覆盖面将根据学校经费情况动态调整。
(5)“三助” 岗位酬金:学校为研究生设立 “助研、助教、助管” 岗位,参与岗位工作的研究生每月可获得约 500 元的酬金,既提升实践能力,也补充学习生活费用。
2.专项国际培养资助:国家留学基金委于 2025 年批准设立 “南京审计大学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审计 / 金融)硕士培养项目”,该项目每年将遴选 10 名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对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资助其前往法国 SKEMA 商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覆盖学费、生活费等主要开支。
3.学制与学费说明:研究生学制安排及学费标准,以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可提前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参考。
五、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
推免生接收工作分为 “报名 — 复试 — 录取” 三个核心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环节
1.报名时间与渠道
(1)预报名:考生可提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目标报考学院的指定邮箱(各学院联系方式见下文),完成预报名信息登记,便于学院提前审核材料、安排复试。
(2)正式报名: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开通时间为 9 月 22 日),考生必须通过该系统提交正式报名申请,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tm;仅预报名未完成正式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考生在报名时,需向招生学院邮箱同步发送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若有纸质材料需求,按学院通知补充提交):
(1)本人有效学生证(含照片页、注册页)及身份证(正反面);
(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 CET-4、CET-6 成绩单,或 TOEFL、IELTS 等国际语言测试成绩报告;
(3)学术成果与获奖证明: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注明作者排序、期刊名称)、科研成果(专利证书、项目结题报告等)或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证书,需提供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5)报考信息说明:明确标注拟报考的学院名称、专业名称,以及本人的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常用邮箱),便于学院沟通联系;
(6)其他材料: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选拔需求,要求额外提交的材料(如个人陈述、推荐信等),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3.各学院联系方式
(1)国家审计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2821,对接老师为何老师,指定邮箱 170074@nau.edu.cn;
(2)社会审计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3970,对接老师为周老师,指定邮箱 2569330736@qq.com;
(3)会计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515,对接老师为王老师,指定邮箱 310063@nau.edu.cn;
(4)商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03,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42292369@qq.com;
(5)国家安全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2865,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ggyjsy@163.com;
(6)金融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533,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79613825@qq.com;
(7)经济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560,对接老师为陈老师、疏老师,指定邮箱 dsrg-soe@nau.edu.cn;
(8)法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20,对接老师为付老师,指定邮箱 170085@nau.edu.cn;
(9)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99,对接老师为刘老师,指定邮箱 310174@nau.edu.cn;
(10)计算机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2863,对接老师为林老师,指定邮箱 170198@nau.edu.cn;
(11)文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66,对接老师为李老师,指定邮箱 170068@nau.edu.cn;
(12)国际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3897,对接老师为盖老师,指定邮箱 320257@nau.edu.cn;
(13)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3217,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1207096264@qq.com。
(二)复试环节
1.复试通知确认: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确认,需提前与报考学院沟通说明。
2.复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组织,复试形式(线下 / 线上)、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内容(专业知识、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将由学院提前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复试材料与设备(线上复试)。
3.特别说明:拟报考 “不区分院系所” 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专业代码 125700)的考生,其报名材料由国家审计学院统一接收,复试工作也由国家审计学院牵头组织实施。
4.复试成绩评定: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 100 分,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录取环节,学院将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三)录取环节
1.拟录取名单上报:各学院需在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名单(含成绩、排名)汇总上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名单进行统一审核,重点核查考生资格、复试流程合规性等。
2.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重要提醒:推免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及对应专业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系统将锁定,无法更改或取消。
3.名单公示与最终审核: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自然日;若公示期间发现名单有误或需调整,需另行公示 7 个自然日,并就变动内容及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把最终录取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六、其他重要说明
1.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证件、成绩单、成果证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存在伪造、篡改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本科院校,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体检安排说明:推免生复试阶段不单独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将统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国家体检标准开展;若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学校将依据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试报名限制:已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含初试、调剂),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相关费用。
4.毕业证书要求: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9 月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如因挂科、延期毕业等),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5.信息更新与查询:关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未尽事宜(如政策调整、流程变动等),考生需持续关注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学校将通过官网及时发布最新通知,确保考生获取准确信息。
6.政策衔接说明:若在推免生接收工作期间,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新的政策或调整原有规定,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并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相关变动,确保工作符合国家要求。
七、联系方式
若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5-58318146、025-58313060(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研究生院指定咨询邮箱:yzb@na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 “推免生咨询 + 姓名 + 报考学院专业”)。
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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