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接收办法
依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南京理工大学将通过推荐免试途径,面向全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 2026 年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为保障接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办法明确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身份与资格要求:须为全国各高校 2026 届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
2.思想与身心要求: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与道德素养,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身心健康状况需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标准。
3.学业与能力要求:学习态度积极主动,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外语水平达到 “优良” 等级,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实践创新能力。
4.直博生专项要求:申请直博生项目的考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排名需处于所在专业前列,同时需展现出较强的科研兴趣与科研潜质,能适应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节奏。
5.跨学科申请要求: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需提前掌握所申请专业在大学本科阶段的核心知识体系,达到该专业本科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储备与能力水平。
二、申请与选拔流程
1.查阅单位细则:各招生单位(如学院、实验室等)会单独发布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其中包含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安排,考生需自行查阅了解。
2.系统注册缴费:待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需登录该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3.填报志愿确认: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所有意向报考南京理工大学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志愿信息,仔细核对个人填报内容后完成确认,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复试通知与考核:学校会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初审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学校指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要形式,具体考核内容、流程及要求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并提前公布;考生需按要求提交复试材料,复试不合格者直接排除在录取范围之外,复试合格者将按 “择优录取” 原则确定候选名单。
5.待录取确认: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对学校发送的 “待录取” 信息进行确认;一旦确认录取,将不可更改录取结果;若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推免录取资格。
6.拟录取公示:预计在 2026 年 10 月中旬,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官方平台,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相关支持政策
1.导师双向选择:推免生在获得 “拟录取” 资格后,即可与学校相关专业导师进行沟通,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指导导师,提前衔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研究。
2.直博生培养模式:直博生入学后无需经历硕士阶段过渡,直接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基本学制为 5 年;考生需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直接填报 “直博生” 志愿,按推免流程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3.奖助学金保障:学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入学第一学年可按《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支持;此外,在学期间,研究生每年还可自主申请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等,多渠道保障学习生活。
4.直博生国际交流支持:申请 “直接攻博” 的推免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可获得两次专项资助机会:一次用于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一次用于赴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 6—12 个月的联合培养。
四、特别提醒
1.关注时间节点:学校接收推免生的各环节时间安排较为紧凑(包括报名截止、复试通知发放、复试组织、拟录取通知公布等),考生需密切关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招生单位官网的后续公告,同时留意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学校发送的信息,保持联系电话 24 小时畅通,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2.预推免考生需补全流程:已参加学校 “预推免” 报名的考生,仍需按照学校正式接收工作的时间安排,登录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志愿填报、信息确认等全部流程,未完成系统操作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
3.复试材料准备: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具体提交方式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需清晰展示个人信息及注册情况);
(2)《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情况表》1 份(可通过学校指定链接下载,文件格式为 doc);
(3)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需包含本科前三年或前八个学期的全部课程成绩);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需清晰展示考试分数及通过情况);
(5)体现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各类表彰奖励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摘要及发表期刊信息)、科研实践成果证明等;
(6)直博生额外材料:报考直博生的考生,需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备 “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如研究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包含对考生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的评价。
4.录取资格取消情形:若考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提交的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存在虚假信息或伪造情况;
(2)在本科阶段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3)在推免录取后,擅自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5.政策调整说明:若上级主管部门(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或规定,学校将根据调整内容及时优化接收办法,并通过官方渠道第一时间通知考生。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 200 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025-84303162
各招生单位联系信息
(1)机械工程学院: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928,电子邮箱 yz101@njust.edu.cn;
(2)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378,电子邮箱 yz102@njust.edu.cn;
(3)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506,电子邮箱 yz103@njust.edu.cn;
(4)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431,电子邮箱 yz104@njust.edu.cn;
(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05789,电子邮箱 yz106@njust.edu.cn;
(6)经济管理学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04011,电子邮箱 yz107@njust.edu.cn;
(7)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989,电子邮箱 yz108@njust.edu.cn;
(8)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266,电子邮箱 yz109@njust.edu.cn;
(9)自动化学院: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8726,电子邮箱 yz110@njust.edu.cn;
(10)物理学院: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133,电子邮箱 yz113@njust.edu.cn;
(11)外国语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03103,电子邮箱 yz114@njust.edu.cn;
(12)公共事务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8189,电子邮箱 yz115@njust.edu.cn;
(1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4985,电子邮箱 yz116@njust.edu.cn;
(14)知识产权学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03389,电子邮箱 yz119@njust.edu.cn;
(15)瞬态物理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652,电子邮箱 yz121@njust.edu.cn;
(16)体育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196,电子邮箱 yz122@njust.edu.cn;
(17)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华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976,电子邮箱 yz123@njust.edu.cn;
(18)中法工程师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03116,电子邮箱 yz126@njust.edu.cn;
(19)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 0510-82182216,电子邮箱 yz127@njust.edu.cn;
(20)新能源学院: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 0510-82181220,电子邮箱 yz129@njust.edu.cn;
(21)数学与统计学院: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601,电子邮箱 130yz@njust.edu.cn;
(22)微电子学院: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751,电子邮箱 yz132@njust.edu.cn;
(23)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4315830,电子邮箱 yz133@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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