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接收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安排
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力度,持续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范围
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的专业均为全日制专业。具体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名单,以学校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的推免生专业目录为准,申请人可在系统开放后查询详细专业信息。
二、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 申请人须成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202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与报名操作,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
(一)学院工作方案发布
各学院需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在本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2026届推免生接收工作安排、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确保申请人清晰了解学院考核要求与操作步骤。
(二)复试组织与直博生选拔
1. 常规推免生复试: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含本校及外校学生),若有意向申请我校研究生,需主动联系目标招生学院,按照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各学院须在9月25日前完成全部推免生复试考核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推免生复试登记表》《推免生接收汇总表》等材料。
2. 直博生选拔:获得我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申请“3+1+4”本博贯通培养项目,以直博生身份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直博生需根据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专业及研究课题,确定博士阶段攻读专业:
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需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若申请跨学科攻读直博生,须经本科所在学院与博士接收学院双方同意推荐与接收,并通过审核。
各学院须在9月25日前组织直博生复试考核,考核结果需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3. 材料报送要求:学院报送的所有推免生接收相关表格,纸质版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按要求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
(三)推免服务系统志愿填报与通知发送
1. 9月22日起,所有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需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对应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 我校将对“推免服务系统”中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工作规范与要求
1. 组织架构设立:各学院须依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复试方案、复试方式、考核地点及时间;同时设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复试专家(含1名组长)、1名复试秘书、1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人员组成,确保复试考核专业、规范。
2. 复试内容与分值: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总分按100分计算,具体考核内容及占比如下: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核:占复试总分50%;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占复试总分30%;
外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总分20%;
报考资格审查:核查考生材料真实性与报考条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时长与纪律:单次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若学生明确表示复试内容已完成,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过程中,学院需强化政治领导,明确院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加强党委书记的监督责任与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学院党委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复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此外,学院需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与考生有亲属或利益关联的人员需回避),坚决抵制和防止复试舞弊行为。
(五)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
1.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上报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即为正式录取名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申请材料要求
推免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现场审核,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后提交学院留存:
1. 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 本科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
3. 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书或成绩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
申请人需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不准确内容,我校将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所有提交的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还。
(二)接收工作时间节点
教育部规定的推免生接收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进度与计划完成情况,可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具体截止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三)录取后续事宜
1. 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后续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26年6月下旬,向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推免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入学报到后需参加我校校医院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咨询联系方式
若申请人在推免申请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351-317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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