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进一步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力度,确保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招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1. 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突出,政治思想表现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申请人须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已成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免资格,且占用该校推免指标;推免相关手续需完整规范,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需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确保具备相关专业领域的学习基础与研究潜力。
4. 申请人在校期间品德修养良好,学习态度勤奋刻苦,思维敏捷活跃,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与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中处于优秀水平。
5. 学术态度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也无其他因违纪违法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的记录。
6. 身心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水平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任务。
二、接收专业范围与计划人数
(一)常规推免生接收专业与人数
1.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面向校内外推免生开放接收,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可参考学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 为保障统考生招生权益,各专业将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专门用于招收统考生;最终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接收
根据《关于组建第28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6-2027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5〕3号)文件要求,我校具备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报考我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入选该计划的推免生,需先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满后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三、申请与接收工作流程
我校严格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开展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专业志愿填报
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内准确填报我校对应专业志愿,完成线上报名操作。
(二)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相关招生学院协同审核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 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消息,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组织与材料提交
1. 复试时间与形式: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工作初步定于9月23日启动,具体复试时间、地点、流程及考核要求,以学校及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复试主要采用综合面试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口语与听力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创新潜力,同时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
2. 复试材料准备: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按顺序整理,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身份与学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业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综合素质与能力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复印件等;
思想政治审核材料:《聊城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四)拟录取手续办理
1. 复试合格名单确定: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表现,确定复试合格名单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合格名单进行统一审核,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 入学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信息公示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收到异议,学校将及时核查并处理。
(六)最终录取确认
拟录取名单需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确认后,方为最终录取名单;未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四、学制与学费标准
(一)学制设置
1. 我校硕士研究生中,仅“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学制为4年。
2. 除“硕师计划”外,其他所有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全部培养环节。
(二)学费标准
1.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3. 若后续国家或山东省教育、物价部门调整研究生学费标准,将按照上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学校在审核、复试、录取及入学后,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学历证书要求:已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禁止重复报考规定: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政策衔接说明:本章程中涉及的各项规定,若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后续下达的最新文件冲突,将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学校不再另行发布补充章程。
六、咨询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招生工作处
2. 邮政编码:252000
3. 联系电话:0635-823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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