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青岛大学诚挚欢迎校内外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参与报名,现将相关事宜详细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范围与计划人数
(一)硕士推免生接收专业及人数
1. 我校所有按国家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最终录取的专业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内容为准。
2.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的50%,以平衡推免生与统考生的招生比例,保障招生公平。
(二)直博生接收专业及人数
1. 我校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学位博士点除外)所属专业,可招收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2. 直博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对应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的20%。关于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及研究方向等信息,考生可提前咨询相关招生学院获取详细内容。
(三)专业学位标识说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专业代码第三位数字为“5”或“6”的专业,属于专业学位类别,考生可根据专业代码快速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专业。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1.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2. 考生须为本科就读院校当年获得教育部认可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需符合国家及所在院校相关规定。
3. 学术态度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
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对所申请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与科研实践能力;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在科研创新能力方面表现更为突出,展现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潜力。
5. 符合青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应报考专业明确的各项报考条件(如专业背景、学历要求等)。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需按以下清单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1. 《青岛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用于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
2. 《青岛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需提交2份,且申请表需由2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签字确认。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提供完整的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以体现学业表现。
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外语水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其他外语能力证明(如雅思、托福成绩),可一并提交。
5. 学术成果与业绩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原件及复印件,或本科期间取得的其他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证明等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 直博生专项材料: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青岛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明确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及预期成果等内容。
四、申请与接收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阶段
考生在获得推免资格后,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填报青岛大学对应专业志愿,完成线上申请操作。
(二)资格审核与复试阶段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相关招生学院协同,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考生资格、专业匹配度、学业表现等。
2. 审核通过的考生,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及体检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及体检安排,将由学校或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录取阶段
1. 学校结合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复试成绩、学业表现及科研潜力等,综合评定后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2. 待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3. 待录取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
五、工作时间安排
1. 复试组织时间:各招生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结合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筛选考生,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9月22日至10月15日期间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流程等安排,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通知考生。
2. 系统确认时间: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接受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完成推免拟录取全部线上确认程序。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
六、推免生专属优惠政策
为支持推免生在我校的学习与发展,学校为推免生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1. 硕博连读申请机会:通过推免方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初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专业需与硕士阶段录取专业属于同一一级学科,硕博连读学制为5年(即“1年硕士阶段学习+4年博士阶段学习”)。需注意:硕博连读选拔仅限同一学位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仅可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可接收硕博连读申请,其他专业学位暂不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报名时间与申请条件,以当年学校发布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为准。
2. 直博生培养与待遇: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将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师生双选,确定指导教师。直博生入学后,将按照博士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享受与博士研究生同等的待遇,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具体培养要求可参考《青岛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3. 奖助体系支持: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外,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推免生还可根据自身表现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通过申请“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获得岗位津贴,若有经济困难,还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各项奖助政策的具体标准,以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4. 交流合作优先推荐:学校将优先推荐推免生参与校际联合培养项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如海外访学、联合科研、国际学术会议等),为推免生提供更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对申请过程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被我校确定为推免生的考生,若在本科毕业前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无法正常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取消。
2. 禁止重复报考规定: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 通讯畅通要求:考生在申请及录取期间,需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学校或招生学院发送的通知信息,避免因通讯不畅错过重要流程。
4. 政策衔接与信息查询:推免生接收工作中未尽事宜,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推免工作进程、补充要求等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获取最新动态。
5. 咨询联系方式:若考生有疑问,可前往或联系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
联系电话为0532-8595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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