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途径,复试录取作为招生考试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才选拔质量。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学科特色与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本复试录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全程。工作中严格遵循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核心准则,坚决执行国家及地方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红线,规范录取操作流程,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细节,确保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推进。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1.复试形式确定:各招生学院需结合学科特色与专业培养需求,在保障公平性、确保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选择复试形式,可采用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等模式,具体形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明确。
2.复试时间安排: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 3 月下旬逐步启动,各学院需结合自身招生进度、考生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复试时间表。
3.考生信息查询:考生需密切关注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报考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及时获取复试时间、形式、流程等关键信息,避免遗漏重要安排。
三、复试分数线
学校将综合考量年度招生计划、报考生源质量、各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因素,统筹划定复试分数线,整体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若某一学科或专业的合格生源数量未达到规定差额比例,则直接按照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确保复试工作不脱节、不缺位。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使用
1.复试内容构成: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三大模块,分别为专业知识考核(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前沿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评估考生综合能力、价值观及品德修养)、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检验考生外语沟通与应用能力),各模块具体考核标准与形式由各学院在复试工作方案中详细说明。
2.特殊考生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参与复试时,需额外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形式统一为笔试,加试成绩仅作为资格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特定专业思政考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四类专业学位的复试环节中,将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需纳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
4.成绩计算规则:
(1)复试成绩:原则上为复试各考核模块成绩的总和,具体计算方式(如各模块权重分配)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向考生公示,确保透明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既定权重折算后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占比 60%,复试成绩占比 40%,具体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百分制)×60% + 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五、复试组织
复试录取工作整体遵循 “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 原则,各环节具体组织要求如下:
1.复试方案制定:各招生学院需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与招生实际,制定详细的复试工作方案(办法),方案需明确复试形式、内容、流程、成绩计算、资格审查要求等核心信息,制定完成后需第一时间在学院官网公示,供考生查阅。
2.考生资格审查:
(1)审查材料范围:学院需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核查,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身份与资格核验:采用 “人证识别 + 多库比对” 模式,结合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进行交叉验证,强化考生身份审核;对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复试前需复核《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复核相关证明材料,确认加分资格。
(3)审查结果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与复试;材料不全或存疑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合格的,同样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考核实施:
(1)评价机制优化: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评价体系,从知识掌握、创新能力、实践潜力、综合素质等多维度考查考生,提升复试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助力选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2)分类选拔落实: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目标差异,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设计针对性复试内容,学术学位侧重考查科研潜力与理论基础,专业学位侧重考查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
4.考风考纪管理:
(1)诚信承诺签订:所有考生需逐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遵守纪律,若存在虚假承诺或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2)违规行为处置:考生在复试中若出现违规行为(如作弊、提供虚假材料等),一经查实,立即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后复查: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含身份核验、材料核查、学业能力评估等),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此外,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均按规定严肃处置,绝不姑息。
5.考生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在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 号)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其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六、调剂
1.调剂平台要求:所有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申请均视为无效,学校不接受线下调剂。
2.调剂信息查询:我校可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具体调剂条件(如初试科目要求、分数门槛等),将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及研究生院官网发布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上述平台,避免错过调剂时机。
七、录取
1.录取核心原则:各招生学院需严格依据教育部及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坚持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院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
2.报考信息管理:考生本人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如报考专业、个人基本信息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国家或学校规定的考生(如学历不符、专业受限等),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3.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均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与复试的;
(2)复试成绩未达到学院划定合格线的;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的;
(4)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5)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
八、公示
学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平台为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关键信息,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1.申诉处理机制:各招生学院均成立纪检督查小组,专门负责受理并调查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提出的申诉问题,具体申诉流程、受理时间等信息,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若考生对学院申诉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可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申诉。
2.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9-88166179;
(2)电子邮箱:yzb@xupt.edu.cn;
(3)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407 信箱;
(4)邮政编码:710121。
3.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9-88166348,办公地址为长安校区西区 3 号实验楼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324 室;
(2)电子工程学院: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 029-88166731,办公地址为长安校区西区 2 号实验楼电子工程学院 324 室;
(3)计算机学院:联系人宁老师,联系电话 029-88166055,办公地址为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 FZ225 室;
(4)自动化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9-88166342,办公地址为长安校区西区 1 号实验楼自动化学院 301 室;
(5)经济与管理学院:①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 029-85383165,办公地址为雁塔校区办公楼 208 室;②管理科学与工程: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029-85383270,办公地址为雁塔校区办公楼 406 室;③工商管理(MBA):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5383130、029-85383292,办公地址为雁塔校区图科楼 18 层 1804 室;④数字经济、会计:联系人岳老师,联系电话 029-85383092,办公地址为雁塔校区办公楼 208 室;
(6)理学院:①物理学、系统科学: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8166093,办公地址为长安校区西区 1 号实验楼理学院 403 室;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联系人宁老师,联系电话 029-88166055,办公地址为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 FZ225 室;
(7)人文与外国语学院:①翻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9-88166048,办公地址为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 FZ780 室;②公共管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5383130、029-85383292,办公地址为雁塔校区图科楼 18 层 1804 室;
(8)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党老师,联系电话 029-88166764,办公地址为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 FZ765 室;
(9)数字艺术学院:联系人官老师,联系电话 029-88166145,办公地址为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 FZ617 室;
(10)现代邮政学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029-85383270,办公地址为雁塔校区办公楼 406 室;
(11)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联系人闵老师,联系电话 029-88166678,办公地址为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 FZ55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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