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招生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招生工作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架构
(一)学校层面统筹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负责制定整体招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监督招生流程。研究生院作为具体执行部门,承担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协调各学院、汇总信息、公示结果等。
(二)学院层面落实
各招生学院组建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共同参与。该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化考核标准与流程,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各项环节规范透明,维护招生公平。
(三)复试小组组建
各招生学院根据所设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开展复试与全面考核。复试工作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且需为单数,成员需具备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与专业判断能力,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二、推免生接收条件
想要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思想道德要求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能力素质要求
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能力,能够满足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需求,展现出清晰的培养潜质。
(三)学业品行要求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四)资格身份要求
须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确保身份与资格符合招生规定。
(五)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参与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实验与实践活动。
(六)学院附加要求
需满足所申请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特点与培养需求制定的其他审核条件,具体要求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推免生接收补充通知。
三、接收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专业及对应的招生计划,可查阅《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将明确各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名额范围。需注意的是,推免生招生名额将纳入该专业当年整体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录取人数需结合生源质量与计划总量动态调整。
四、推免生接收流程
(一)志愿填报阶段
1. 填报时间: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通知为准,逾期将无法提交志愿。
2. 填报平台: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注册后,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包括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等),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操作,确认志愿提交成功。
(二)报考材料提交与审核阶段
1. 材料上传要求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后,需将以下材料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至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1)《北方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表格需加盖推荐单位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推荐资格有效;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保证图像清晰、信息可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的验证有效期需延长至2025年10月30日之后,确保复试及录取阶段报告仍在有效期内;
(4)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体现本科期间所有课程成绩;
(5)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或综合素质的材料,如各类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代表性学术论文(或论文摘要)、出版物复印件、原创性工作成果证明等;
(6)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需求指定的其他审核材料,需按学院要求补充上传。
2. 材料审核流程
各招生学院通过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重点核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与报考专业的匹配度,确定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通知发放
各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后,我校预计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在12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不再保留其复试名额。
五、推免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我校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预计于2025年10月11日至12日开展,具体的复试时间(含报到时间、考核时间)及地点,将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单独通知考生,考生需按学院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二)复试资格审核
已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此前上传至系统的所有材料原件,到所报考招生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考场,材料不全或原件与扫描件不符的,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形式
复试以面试为主要形式,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适当增加专业测试环节,但面试环节需保障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确保有充足时间全面评估考生能力。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要求
1. 复试内容构成
复试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复试总成绩为三部分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专业素质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专业前沿动态的了解、学术研究潜力等;
(2)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评估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表达能力,以及运用外语进行专业交流的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从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实践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2. 成绩合格标准
复试各部分成绩需达到对应满分的60%方可视为合格,具体标准为: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低于90分。任一环节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
六、推免生录取流程
(一)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
各学院完成复试工作后,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及综合素质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录确认接受待录取,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确认待录取的结果,汇总全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在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收到异议,学校将及时核查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取消拟录取资格的情形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具体时间以当年新生报到通知为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2. 本科阶段后续课程考核出现不合格(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合格)的情况;
3. 受到所在学校纪律处分,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
七、奖助学金政策
为支持推免生顺利完成硕士阶段学业,学校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提供保障,具体包括:
1. 国家层面资助: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按规定申请;
2. 学校层面资助:设立“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岗位津贴按工作量发放;同时设立学业奖学金,分等级对学业优秀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其中,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原则上可参与一等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具体评选标准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准。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诚信与后续要求
1. 材料真实性承诺:考生需确保提交的所有报考信息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况,一经查实,无论处于哪个招生环节,均取消其面试或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 避免重复报考: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信息关注要求:考生在入学前需密切关注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了解调档函发放、录取通知书邮寄、新生报到须知等重要信息,避免因错过通知影响入学。
(二)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1. 招生单位信息:
- 招生单位名称:北方民族大学
- 招生单位代码:11407
-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 邮政编码:750021
- 咨询电话:0951-2068203
2. 招生监督电话:0951-8230293,若考生对招生工作存在疑问或异议,可拨打该电话反映。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