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福建理工大学地处拥有 “海上丝绸之路” 重要门户地位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以工学为核心,推动理工学科深度融合,并实现多学科协同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校。该校不仅是教育部首批启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的试点院校,同时也是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与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 类)。
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 1896 年,由清代乡贤陈璧、林纾、陈宝琛等知名人士共同创办的 “苍霞精舍”,凭借在相关领域的深厚积淀,学校被誉为福建省 “机电工程师的摇篮” 与 “建筑业的黄埔军校”。在发展历程中,学校于 2013 年成功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计划在 2025 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办学层次的进一步跃升。
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目前已拥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 1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这些学位点覆盖了 18 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深造选择。在学科实力上,学校拥有 3 个省级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2 个省级高原学科、4 个省级应用型学科、2 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1 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和 5 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 3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学科全球排名前 1%,土木工程学科跻身 “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 全球 201—300 区间,城乡规划学学科也进入 “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 全国前 50%,充分彰显了学校在多个学科领域的强劲实力。
学校设有两个办学校区,分别为旗山校区与鼓山校区。旗山校区的具体办学地址是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 69 号;鼓山校区的办学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 999 号。在校区安排上,录取至设计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将在鼓山校区就读,而录取至其他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则统一在旗山校区就读。为规范有序地开展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积极向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依据国家及所在高校的相关政策规定,成功获取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符合其他免初试资格条件的考生,例如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的考生。
按照学校要求参与学校组织的考核与体检,且考核结果、体检状况均符合学校录取标准。
二、招生专业
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招生所涉及的学院及具体专业,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该目录将详细列出各招生专业的相关信息。
三、报考及审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完成注册操作,并在系统内提交报名申请。
(二)报名资格审核
拥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 “推免系统” 填报志愿,并按照招生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及时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招生学院会对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评议与择优筛选,结合各专业拟定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之后,学院将通过教育部 “推免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对于符合其他免初试资格条件的考生,如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系统” 完成报名流程。
四、推免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安排
各招生学院需在 2025 年 9 月 18 日之前,对外公布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需明确接收专业、招生名额以及相关考核要求。同时,各招生学院需在 2025 年 10 月 19 日之前,组织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材料准备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若未按时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在复试开始前,推免生需向相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其中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学生证需复印学生个人信息页以及各学期的注册情况页。
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1 份,该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以确保其真实性与有效性。
已取得的相关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承担的课题证明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每种材料各准备 1 份。
招生学院根据自身考核需求,要求推免生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推免生本人签名,以保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并且需按照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交。
(三)复试结果与拟录取
推免生参加复试后,各招生学院会依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等多方面情况,综合评定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学院会通过 “推免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予以接受确认,若未按时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在确认接受待录取资格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接受,我校将一律不予解锁 “推免系统” 中的相关信息。
五、体检
推免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的 15 天内,需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提交升学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统一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推免生需自行前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具体包括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血压测量、视力检查、辨色力检查、听力检查、嗅觉检查、肝功能检查、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以及胸片检查。体检标准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以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报告的格式以体检医院提供的格式为准,学校不提供统一的体检报告模板,考生只需确保体检项目涵盖上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即可。若推免生不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将被认定为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
学校研究生处会对全校各招生学院提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汇总整理,之后提交给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审核。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同时,拟录取推免生名单需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 日。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推免生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录取类别统一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
(二)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该助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国家奖学金: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具体评选办法与奖励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三年级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设立,其中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 5%,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二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 1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 15%,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500 元。
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学校专门设立该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前往国外(境外)进行短期学习与交流,以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
助研与助管岗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岗位与助管岗位。其中,助研津贴的发放额度由研究生的导师根据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实际工作情况来确定;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学校的助管岗位,助管岗位的津贴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奖助学金的具体设立标准、评选流程等详细信息,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八、其他事项
(一)录取资格保留条件
推免生必须按照所在学校的规定,完成本科毕业阶段的学业任务,认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入学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
存在考试作弊行为、违反纪律(法律)并受到处分,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并受到处罚。
(二)推免生报考限制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被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动态查询
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建议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以便获取招生政策、复试安排、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为 0591-22863060。各招生学院的具体联系方式,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五)章程效力与解释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若本章程内容存在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存在冲突,均以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准。
福建理工大学
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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