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推进我院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发展需求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告,明确接收工作具体要求与流程。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 2026 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核心条件:
思想政治与品行健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规定,能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推免资格与学历背景要求:为国内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的 2026 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院校的推免生资格(资格有效性以学校公示及备案信息为准)。
二、拟接收专业与人数
我院 2026 年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代码及计划人数如下,具体信息说明如下:
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 120200):拟招收推免生 11 名,无特殊备注要求;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代码 045120):拟招收推免生 21 名,无特殊备注要求。
※重要说明:最终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研招网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学院可根据生源质量、招生计划调整等情况动态优化。
三、报名申请流程
我院推免生报名分两批进行,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
(一)第一批报名(“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前)
报名时间:考生需在 9 月 19 日 17:00 前完成预报名操作,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
报名方式: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入推免生预报名专属板块,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完成信息提交;
后续操作:经学院复试考核拟接收的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后,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并按要求完成后续确认流程,未完成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第二批报名(“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后)
报名启动条件:若第一批接收后仍有剩余招生指标,启动第二批报名;
报名方式:考生直接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搜索我院对应专业填报志愿,并在系统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复试通知接收等后续流程。
(三)复试通知与确认
通知发送:学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向初审合格者发送复试通知;
考生确认:考生需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答复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保留其复试名额。
(四)复试考核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学院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考核,具体说明如下:
复试安排: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或线上平台)、考核流程等,以学院单独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核心部分,复试总成绩为 100 分;
合格标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的考生,不予进入后续拟录取环节。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
整体复试工作将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 - 9 月 30 日期间开展,每位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段,由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后单独通知。
(二)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设备要求:需准备双机位设备(如电脑 + 手机),均需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测试要求:复试前至少提前 1 天,考生需按学院指引完成网络、设备、软件的调试,确保复试期间无故障;
操作细节: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操作办法(如机位摆放、环境要求、材料提交方式等),由学院另行发布专项指引。
(三)复试流程
复试按以下步骤有序推进,考生需按环节要求配合:
通知接收:考生收到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后,确认参加并回复;
材料提交:按学院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复试所需的各项材料;
参加复试:按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登录线上平台参加考核;
名单确定: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接收名单。
(四)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或电子版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参加复试:
身份与学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需包含学生信息页与每学期注册页),复试时需出示原件供核验;学籍信息存在问题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学业成绩材料: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补充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成绩单、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原创性成果证明等(如有),复试时需出示原件供核验;
体检材料:近三个月内的体检表(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需从学校指定渠道获取并按要求填写;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接收。
五、拟录取与正式录取流程
(一)拟录取确认
系统操作:通过复试并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三项关键操作 —— 填写报考我院的志愿、确认接收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确认接收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未按要求完成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操作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资格核查:拟录取考生需配合学院完成材料真实性、推免资格等方面的核查,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名单公示与审核
学院公示:拟接收的考生名单经学院整理后,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将在学院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异议,学院将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取消该考生的待录取通知;
学校审核与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由学院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审核后,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最终确认:最终录取的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我院全日制推免生入学后,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励资助项目,具体政策如下: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 / 生 / 年,具体奖励名额与发放要求,以当年国家下达的官方文件为准;
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000 元 / 生 / 年,获奖比例约 10%;
硕士研究生二等奖:8000 元 / 生 / 年,获奖比例约 30%;
硕士研究生三等奖:5000 元 / 生 / 年,获奖比例约 60%;
国家助学金:6000 元 / 生 / 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
其他资助:包含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研究生 “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
政策查询:上述奖励资助的具体办法、申请流程及最新通知,可查阅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官网;学院或其他二级招生单位设立的专项奖助政策,可登录对应单位官网查询。
备注:以上奖励资助政策若有调整,以学校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含报名信息、证明材料、成绩材料等)真实、准确、完整,无伪造、篡改、隐瞒等情况;若在申请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通报本科所在院校;
学历学位要求: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无法按时获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试限制要求: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与沟通:若有推免接收相关疑问,可在工作日办公时段(9:00-11:30、14:30-17:00)拨打咨询电话,或联系指定工作人员获取帮助。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11060;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时段: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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