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Shanghai National Accounting Institute,SNAI)于2000年9月正式成立,同时也是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AFDI)的所在地——该学院由中国政府创设,旨在推动区域能力建设与政府间财经人才培养。
学院以 “中国特色、国际一流” 为发展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恪守 “不做假账” 校训,坚持 “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 办学方向,始终致力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多年来,学院打造了一系列品牌人才培养项目,包括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全国首个高级管理人员会计硕士学位项目(EMPAcc),以及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排名中位居前列的 EMBA 项目。经过 20 余年发展,学院已成为国家级高端财会人才培养主阵地、财税会计法规培训主力军与会计诚信宣传教育主渠道,形成 “应用型高端人才 + 实践型博硕项目 + 国际化学位” 协同发展的 “高精专特新” 格局。
在硕士研究生教育领域,学院以 “五育并举、立德树人” 为核心,通过搭建 “政产学研” 协同平台、整合高端特色资源、改革研究生全周期培养模式等举措,着力培育学生 “灵动、自在、释放、多元” 的时代特质,构建 “铸魂、强体、砺能、塑格” 四位一体育人新范式,致力于培养政治过硬、专业精深、作风扎实、体魄强健的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新时代财经英才。
自 2004 年起,学院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单位;2011 年 3 月,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代码 80402),随后陆续开展会计硕士(MPAcc,代码 125300)、审计硕士(MAud,代码 125700)、税务硕士(MT,代码 025300)、金融硕士(MF,代码 025100)培养工作;2017 年 9 月,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启动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培养项目。在质量认证方面,学院 2015 年获评全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A 级成员单位,2020 年通过 AAPEQ 维持认证;2024 年 9 月,成功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与审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培育拔尖创新人才的关键举措。为确保推免生选拔工作科学规范、公平择优,现就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全部要求,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标准,具体条件以该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二、接收名额及学制
(一)接收名额
2026 年学院可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为 62 名,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金融专业(MF,代码 025100):5 名;
税务专业(MT,代码 025300):5 名;
会计专业(MPAcc,代码 125300):47 名(其中 01 方向 24 名、02 方向 23 名);
审计专业(MAud,代码 125700):5 名。
(二)学制与专业目录
学制:所有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专业目录: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正式专业目录,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接收的相关规定,2026 年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参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中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的全部操作,确保信息填写完整、材料提交合规。
(二)填报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要求:已在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在取得本科母校推免资格后,必须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我院的志愿,以便接收并确认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
系统开放时间:“推免服务系统” 的具体开放时间,需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官方公告;
资格认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我院志愿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候选人资格,不再纳入后续选拔范围。
(三)复试安排
复试名单确定: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专业需求、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通知发放:拟复试名单确定后,学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首批复试通知将于 9 月 23 日 9:00 起发放;申请人收到通知后,需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避免因延误确认影响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学院首批推免生复试时间为 9 月 23 日 - 24 日,具体复试流程、考核形式、注意事项等,将另行通过官方渠道通知考生。
(四)录取流程
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复试合格考生的综合表现,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待录取通知确认:拟录取考生需按 “推免服务系统” 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一经接受,学院将不再取消,考生需慎重决策;
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上级招生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学院官方渠道公示,公示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要求:
体检流程: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居住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 B 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 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与《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结果处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完成后,考生需按后续通知要求,提交体检结论表格及本人填写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考核流程:拟录取考生需填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相关表格,经所在单位(学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 / 村委会)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后续通知要求提交;
结果处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按国家规定不予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伪造、篡改、隐瞒等情况;若核查发现材料虚假或信息不实,学院将立即取消其推免生申请资格,且已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政策依据参考: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按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申请人需提前认真研读该管理办法,明确各项要求;
政策调整应对:若本通知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后续下发的最新文件存在不一致,将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公告调整内容,申请人需持续关注,避免错过重要信息;
咨询方式:如需咨询推免生接收相关问题,可通过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指定联系渠道沟通,具体咨询信息将在学院官方平台公布。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26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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