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学25级会计专硕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基于合肥大学“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借鉴德国模块化人才培养模式,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要求系统掌握会计学科领域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致力于培养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备良好的商业伦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法纪观念。
(3)拥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掌握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以及审计理论与实务等专业核心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
(4)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外语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5)具有良好的数据挖掘、数据分析和数据处理能力。
二、专业类别/领域简介及研究方向
根据会计专业的学科趋势和人才需求,合肥大学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拟开设大数据应用与管理会计、公司财务与资本市场、审计与内部控制实务三个培养方向。
1、大数据应用与管理会计本方向主要培养能系统掌握会计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并能够运用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技术研究和解决会计学科相关前沿问题、从事管理会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2、公司财务与资本市场本研究方向主要培养具有较强公司财务战略规划、财务决策和资本运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的财务管理人才。
3、审计与内部控制实务本研究方向主要针对社会审计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培养能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组织从事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三阶段培养模式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和办学模式,成立校内导师组,加强教学管理和专业指导工作。采取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联合培养,实行“三段式培养模式”,即1.5年的课程学习,0.5年的专业实践和1年的学位论文创作。
2、采取“双导师”制采取“双导师”制,每位学生至少有一位来自实务界丰富经验的实践导师开展实践指导。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综合使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企业调研等培养方法,突出实践教学,确保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3、参与本行业的专业实践活动0.5年的本行业专业实践活动由学生在校企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制造类企业、金融企业等单位进行集中实习,安排专职的企业导师进行专业实践指导。要求学生在专业实践活动完成后撰写专业实践报告,由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共同评定成绩。
4、加强学生案例研究与开发能力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在案例研究与开发的过程中,提升发现、分析和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形式上,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
5、衔接专业技能教育在设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时,注重课程教学设计和职业技能教育的衔接,鼓励学生提升会计专业技能资格、提高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增强学生获得会计及其相关学科领域职业资格的机会。
6、注重商业伦理和职业道德培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培养学生的法纪观念,注重商业伦理和会计职业道德培养。
7、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学生成绩形式多样,主要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研究生因情况特殊或在规定的学制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业。延长学业一般以学期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超出最长学习年限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专业总学分为46学分,其中学位课23学分,均为必修课程,其中公共必修课8学分,基础理论课15学分;非学位课16学分;专业实践环节7学分。课程学习16-18学时可计作1学分。课程合格成绩为60分。具体请参照附件一《研究生教学设置计划》。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要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在读期间,要积极参加学术报告、专家讲座,学术会议、学校或省级研究生论坛报告会、研讨等学术活动,参与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不计学分。
六、专业实践环节
1、参与本行业的专业实践活动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必要环节。学生在学习期间需要在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岗位从事不少于0.5年的实习实践,实习时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结束后,学生根据实践内容撰写不少于6000字的实践报告,实践总结报告应能够总结实习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实践报告由实践活动所在企业及导师分别给出鉴定意见,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考核,报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考核合格获得5学分。其中,具有3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2、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案例研究与开发情况进行成绩评定,考核合格可获得2学分。
七、学位论文总体要求: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当体现学生已系统掌握会计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综合运用会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实用价值。设计过程:在文献检索与阅读的基础上,依照专业实践内容撰写论文开题报告,经学院组织导师及同行专家听取开题报告,提出意见。开题报告通过后,在双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学位论文应包括: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对策、理论分析、数据分析、参考文献等。论文工作流程:选题、调研、综述、开题报告、论文撰写及其修改、评阅、答辩等环节。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合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院行政〔2021〕77号)、《合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院行政〔2021〕8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位申请者独立完成。
1、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论文选题新颖,所反映的是当前会计相关领域的重要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研究范围一般应集中在会计、财务、审计以及与之交叉的相关管理、税务、咨询、内控、战略、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等相关、相近领域。应避免明显超出会计专业领域的跨界选题。
3、论文应当以相关学术理论为支撑,研究方法应用合理;论文紧密结合会计行业实际工作,深入调研,掌握材料充分,剖析问题深刻,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借鉴价值;论文的推理分析准确、逻辑严谨,理论和实践材料的使用依据充分合理;论文的观点和研究结论应当明确,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4、论文类型一般应采用案例分析论文、专题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方案设计、产品设计5种形式。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内容相关。
5、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3万字。
八、评审与答辩
1、论文评审主要审核:论文作者掌握财务会计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等。
2、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3、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行业)专家参加。
九、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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