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026 年,我校将持续面向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收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一、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院承担推免生工作的总体协调职责,负责制定相关办法、操作报名系统,并协助各招生单位推进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开展。
(二)学院层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招生单位各专业的推免生复试相关事宜。
(三)各专业导师组需配合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而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则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落实复试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状况良好,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接受培养的能力与素质。
(二)须为获得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且该资格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结果为准。
(三)本科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需在所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20%。
(四)考生的外语水平需达到相应标准,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 成绩不低于 425 分)即可;若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需取得相应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 85 分,雅思成绩不低于 6 分),此情况也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若申请人所学外语为其他语种(日语、俄语、德语),则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要求可参考《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
(五)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其他条件相近的前提下,将优先考虑接收:
1.本科学习期间,在相关专业领域获得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且需为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本科所学专业或报考研究生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且需为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七)需满足申请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招生名额
除开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我校其他所有专业均能够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接收名额,按照不超过《华东政法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招生人数的 45% 进行拟定。各学院会对院内各专业的推免生招生人数进行统筹规划,并且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预报名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考生,可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推免生预报名操作。登录系统后,选择 “普通推免” 项目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每人仅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
我校 2026 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开放时间,拟定为 9 月 9 日(周二)12 时至 9 月 15 日(周一)12 时。各招生单位会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招生单位公布的通知为准。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流程。需要注意的是,预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作参考使用。其中,政府管理学院的 “国际事务” 专业、韬奋新闻传播学院的 “法治传播与治理” 专业,为我校新增的学位授权点,2026 年将首次开展招生工作;同时,法律硕士招生单位已更名为法律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二)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 本科阶段 1-6 学期的成绩单;
2.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若为其他语种,需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3. 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
4. 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材料;
5. 申请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6. 申请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系统开放材料上传的截止日期为 9 月 15 日 18 时,具体截止时间还需以各招生单位通知的上传截止日期为准。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的申请人,其网上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保证准确、有效,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若招生单位要求申请人寄送或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需按照相应要求办理。
五、选拔办法
(一)所有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推免服务系统” 拟定于 9 月 22 日 9 时开通报名功能,考生需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学校会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后,需在 24 小时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放弃。各学院会对申请者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后,将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二)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开展,主要对推免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复试内容包含外语能力测试与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同一学科专业必须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且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可追溯。
我校推免复试工作将于 9 月 17 日启动,各专业的复试名单以及复试安排,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单位后续发布的通知中查询,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做好行程安排。
(三)若推免生错过我校的预报名环节,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中进行报名,各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考生留意相关网站发布的通知。
(四)申请者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进行公示,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推免生的最终确认,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中接受 “待录取通知” 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学校将不予接受其解锁申请。
(六)若教育部或学校发布新的文件精神,相关招生政策将按照新文件精神执行。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 1575 号 17 楼 106 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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