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公告
依据《华东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现将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法硕中心”)2025 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
本次可调剂的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包含两类,一是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其专业代码为 035101;二是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为 035102。具体的调剂计划,需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的考生需符合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调剂原则。
调剂对象限定为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的考生,且无论是报考非全日制还是全日制法律硕士的考生均可参与调剂。
考生的初试成绩,包括总分和各单科分数,都必须达到国家 A 类地区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在申请调剂时,考生必须签署非全日制定向承诺书,并且在最终录取环节,需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考生统考外语科目仅允许为英语,不接受其他语种的考生申请调剂。
不接受应届毕业考生提交的调剂申请。
不接受校外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三、调剂流程
(一)申请报名
所有有调剂意愿并申请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考生,都必须登录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操作。在整个调剂过程中,考生要及时登录该系统,查询并确认调剂各阶段系统发出的提示信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我校【填报调剂志愿】的截止时间为 4 月 8 日中午 12 点整,考生需在此时间前完成志愿填报。
(二)复试通知
从 4 月 8 日中午 12 点开始,我校会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针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照择优原则发送【复试通知】,通知中会包含复试须知以及腾讯会议相关信息。若考生未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该通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权撤回已发送的复试通知,并按照考生排序依次通知候补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承诺
申请调剂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考生,需在 4 月 8 日中午 12 点前,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和《非全日制定向承诺书》(可从附件中下载,需考生手写签名后以 pdf 格式保存)的扫描件,发送至法硕中心指定邮箱:hzflss@ecupl.edu.cn。发送邮件时,邮件名称需按照 “非全调剂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的格式填写。
(四)参加复试
成功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需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复试。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与复试,法硕中心将立即通知候补考生进行替补,且不再保留未按时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
四、调剂时间
调剂相关工作在特定日期和时间内开展,具体安排如下:4 月 8 日 00:00 至 12:00,考生需完成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的正式报名;4 月 8 日 12:00 前,考生要将两份《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邮箱;4 月 8 日 12:00 开始,考生可接收【复试通知】,并需及时回复接受;同样从 4 月 8 日 12:00 开始,将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其中包含模拟测试环节;4 月 9 日 9:00 开始,为候补考生安排网络远程复试;4 月 9 日发送【待录取通知】,具体时间以调剂系统显示的为准。
五、复试安排
本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复试过程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整个复试过程可追溯。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时,需使用【腾讯会议】并采用双机位模式(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的详细指南可参考附件内容),同时考生需自行选择一个独立且无干扰的场所参加线上复试。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一是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二是《初试准考证》,需考生自行打印;三是《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考生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名。
关于复试的组织方式以及复试具体内容,考生可参考学校往年发布的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公告。
六、注意事项
在华东政法大学 2025 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工作开展期间,学校不会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费用,提醒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学费标准为总计 7.5 万元,学费缴纳方式为按学年分期缴纳。该专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为 5 年,具体的学习要求需参照考生入学当年的培养方案执行。
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仅接收定向就业人员申请调剂,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对于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往届生,允许其调剂至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该专业的授课方式为非脱产学习,具体采用灵活的周末上课模式。
学校不为非全日制专业学生提供住宿服务,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均无需转入华东政法大学。在学习期间,非全日制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院级设立的奖励除外)。学生毕业时,就业手续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对于本公告中未提及的其他事宜,将按照《华东政法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管理中心 2025 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若《实施细则》与本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的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法硕中心联系人:安老师,联系电话:021-62071808,
咨询与监督邮箱:hzflss@ecupl.edu.cn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2071885
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