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结合我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 2026 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本科所学专业应与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关,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能。
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目录
1.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
2.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按照先申请先审核原则,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推免生发复试通知。
四、推免复试
推免复试分为资格审查和学院考核两部分:
1. 资格审查
各学院负责组织对推免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
(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复印件;
(5)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除了提交上述(1)、(3)、(4)、(5)项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
(6)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
(7)沈阳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8)两份专家推荐书(由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所提供材料除成绩单按所在学校教务处规定格式外,其余均采用 A4 纸大小,并于复试时递交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 学院考核
(1)第一批次复试时间为 9 月 23 日 - 25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后续批次由我校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
(2)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复试满分 100 分,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25 分)、综合素质考核(25 分)、专业能力考核(50 分)。
外语听说能力部分全面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部分全面考核考生一贯表现、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能力考核部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复试结果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录取
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也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4)复试过程中违纪者。
差额复试者按复试成绩排名至招生学院(专业)额满为止。
发放待录取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给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予以确认 “同意被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一经考生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其他事项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推免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并做调查处理,相关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所学语种必须为英语。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沈阳工业大学纪委:024 - 2549024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24 - 254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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