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
依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指示,结合浙江师范大学自身的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用于规范 2026 年学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包含直博生)的各项工作。
一、接收专业范围
浙江师范大学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中,除旅游管理专业外,其余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而接收直博生的专业等详细信息,最终需以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为 “推免服务系统”)所公布的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可届时登录该系统查询具体内容。
二、申请必备条件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学风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与处分。
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素养,在学术科研方面展现出较大的发展潜力。
本科阶段专业成绩优异,外语能力达到较好水平,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处于靠前位置。若在本科期间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其他科研成果的经历,或是在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同等申请条件下将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
必须取得本科就读院校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确保自身符合推免生的身份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无影响正常学习和科研工作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包含学生个人信息及在校注册情况的页面,确保材料信息完整清晰。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证书的复印件,若有多项荣誉,需按重要程度或获得时间顺序整理提交,以证明个人综合素质。
本科阶段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该成绩单必须加盖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的公章,以保证成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例如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单,TOEFL、雅思等国际语言测试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交。
至少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此材料仅要求本科直博生提交,推荐意见需包含对考生学术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的评价。
学术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获得的科研奖项证书等,以此体现考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四、申请及录取具体流程
申请人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确保注册信息准确无误,为后续志愿填报等操作奠定基础。
自 9 月 22 日起,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根据自身意愿和学校接收专业情况,填报相应的报考志愿,需注意志愿填报的时间限制和相关要求。
各招生学院会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对申请人提交的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通知。申请人需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及时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在复试正式开始前,申请人需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提交。同时,要严格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复试,不得无故缺席。
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会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情况,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 “待录取” 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确认操作,否则可能失去录取机会。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规范
学校各招生学院需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复试录取办法,并将该办法上报至研究生院进行备案。在复试开始之前,学院需将复试录取办法在本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确保考生能够及时了解复试相关规则。
招生学院要严格依照已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在面试过程中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以保证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可根据推免生的申请数量和实际情况,分批次组织开展复试工作。
招生学院会依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内部审核通过后,需报送至研究生院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 “待录取” 通知。
拟录取名单需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天。在公示期间,若未收到异议反馈,学校会将拟录取考生的信息上报至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备案,完成录取的前期流程。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是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人,学校将不予录取,确保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符合学校研究生培养要求。
六、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说明
所有被学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需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年 0.8 万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年 1 万元,学费按照学制年限分年度缴纳。本科直博生在入学后的前两年,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待中期考核合格后,从第三年起按照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通常为每年 0.8 万元,不过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以及翻译硕士这三个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年 1 万元;浙江师范大学堪萨斯大学联合教育学院的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属于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其学费标准为每年 8 万元。
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学校构建了多元化的奖助体系。该体系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在校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项目,同时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此外,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科研基金、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博士生助研津贴等专项经费,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待遇水平,为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提供有力保障。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资格、资助金额标准以及发放办法,需以学校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考生可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本科直博生在入学之后,身份即确定为博士生,其基本学习年限为 5 至 6 年。直博生的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前两年为第一阶段,在此阶段,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发放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生的标准执行;通过中期考核且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该阶段的学习时间为 3 至 4 年,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则按照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标准执行。值得注意的是,直博生的助研津贴在整个学习期间,均按照博士研究生的标准进行发放。
七、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报考志愿,并且要在系统中严格依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完成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 通知确认等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需保证在申请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一旦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学校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若已被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从原则上来讲,本科直博生不允许转为硕士生进行培养。若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学校确定其转段身份之日起,将终止其享受博士生相关的各项待遇,对于已经享受的博士生待遇与硕士生待遇之间的差额部分,申请人需进行相应退还。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之时,若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确保录取考生具备完整的本科学历背景。
已被我校成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本招生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本章程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将以上级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八、咨询与申诉渠道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行政北楼 429 室):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 688 号
邮编:321004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电子邮箱: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监督电子邮箱:jwb@zjnu.cn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