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制定2025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学术兴趣以及所在研究平台的实际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对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文献综述撰写、学术活动参与、实践活动开展以及学位论文研究等各项事宜,进行全面规划与安排的方案。科学且合理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能够帮助研究生清晰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既定步骤和规划有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2025 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包含课程培养计划与课题培养计划两部分,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课程培养计划
开展新生学科专业导学活动
各学院需在 9 月 3 日之前组织新生参与学科专业导学活动。活动期间,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校情、院情、学科发展历史等方面的教育,详细解读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导学指导,帮助研究生明确培养计划中的学分要求和选课规则,为其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提供支持。研究生需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深入学习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此外,学院需提前将导学活动的时间和地点报备至研究生院。
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课程培养计划
导师首先要深入学习 2025 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充分了解学生的专业背景和学术兴趣,秉持因材施教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指导研究生进行选课。尤其要重点关注新修订的自然科学类硕士及直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新增专业选修课《项目制实验》的相关规定。
《项目制实验》作为今年新增的专业选修课程,其核心是让学生借助研究生项目制实验教学平台的资源,以具有学科代表性的研究项目为依托,学习核心实验技能,开展自主科研训练,进而掌握本学科的实验方法、技能以及研究思维。目前,该平台已上线 72 个研究项目供学生选择,学生可跨学院、跨学科自由挑选项目,后续平台还将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增设更多项目。
对于自然科学类硕士及直博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需在项目制实验教学平台中至少选择加入 1 个研究项目。按照项目实验教学指导手册开展研究工作,期间需学习 5 个及以上核心实验技能视频,参加 5 个及以上模块化线下开放创新实验课(开学初将组织线下开放创新课的预选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并提交不少于 3 份项目研究过程性材料。项目完成后,经导师审核通过,学生可获得 4 个学分,且该课程要求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普通博士生可自愿选择参与该课程的学习,但学习成绩不计入学分。(《研究生项目制实验教学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1)
研究生需依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学习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结合专业规定和自身基础,科学合理地选择课程,确保所选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标准。
课程培养计划相关时间安排
学院组织新生学科专业导学会:8 月 26 日至 9 月 3 日
课程培养计划制定:8 月 27 日 8:00 至 9 月 5 日 12:00
选课:9 月 4 日 10:00 至 9 月 5 日 23:59(具体选课通知将另行发布)
开课:9 月 8 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提交课程培养计划后,方可进入选课流程。(《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2)
(二)课题培养计划
课题培养计划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文献综述:研究生需根据专业要求和确定的研究方向,阅读一定数量的经典必读书目以及重要的专业学术期刊,逐步具备文献综述的写作能力。在制定计划时,需列出主要的读书篇目,或附上相关书籍、文献的网址、文档链接等信息,同时明确具体的阅读计划和要求。
学术活动:学术活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具体形式包括学术报告会、前沿讲座、学术论坛、学术讨论会等。研究生需在计划中列出拟参与的学术活动类型以及预计参与的次数。
实践活动 / 专业实践: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包括助研、助教、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参与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周,实践结束后需提交实践报告。
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前往校外部门、企业或本校开展专业实践,实践时长不少于 6 个月。其中,以国家工程硕博士、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崖州湾专项等特定地域、行业、产业专项指标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前往专项对应的地域、行业、产业开展专业实践。
无论哪种类型的研究生,都需在计划中列出主要的实践安排,包括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和实践内容等信息。
学位论文研究:计划中需明确论文研究的大致方向,以及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进度安排需涵盖从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到论文答辩的整个流程。需要注意的是,此阶段的论文计划仅需填写原则目标等框架性内容,待学位论文开题后,再详细补充论文工作计划。
研究生导师需遵循分类培养的原则,结合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从每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了解其知识背景、专业基础和学术兴趣,注重挖掘研究生的潜在能力,发挥其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为每位研究生制定出符合其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
课题培养计划制定时间为 9 月 3 日至 11 月 30 日。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需在 8 月 23 日之前完成 2025 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系统上传工作,并将培养方案对应分配至相应学科专业的研究生。
2025 级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一体化系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该计划需经过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新生需凭借生效的培养计划参加开学初的选课,具体选课要求将另行通知。
各学院、导师以及研究生要高度重视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确保制定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学院需密切关注本院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进度,及时提醒导师和学生按时完成填写工作。同时,学院要严格审核培养计划的填写质量,对于填写态度不认真、不符合要求的培养计划,应予以驳回并要求重新修改。研究生院将定期通报各学院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对培养计划的填写质量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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