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以及《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我校将开展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达到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复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及出行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2025 年 3 月 25-31 日期间进行复试,各专业具体的复试时间、流程等安排,以考生所报考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实施方式
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考生需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三、考生需提前准备的材料清单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需保证内容清晰可辨。
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核表》(可在附件 1 中下载),填写内容需真实、完整。
不同类型考生需提供对应的学历相关材料
(1)应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2)往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纸质版;若考生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得学位证书,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纸质版。
(3)在国(境)外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
考生需签署《2025 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2),承诺遵守复试纪律,诚信参与复试。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额外材料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交户籍证明(包含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照片),以及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所有享受该政策的考生,均需签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承诺书》(见附件 3)。
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能够证明自身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此类考生需提供已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展示关键信息。
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考生需按照所报考学院的具体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材料。
需特别注意,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提供能够证明自身学历(学籍)情况的相应材料,否则将无法被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此外,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若发现考生材料不齐全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期间考生须知
复试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工作,同时接受随身物品检查,不得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在复试各环节回答专家提问时,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如实作答;每题回答完毕后,需明确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本人已回答完毕”。
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复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复试期间,考生需严格遵守复试纪律,服从招生学院工作人员的管理。若考生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学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骗取复试资格的;
(二)由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复试的;
(三)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材料、电子设备等进入复试考场的;
(四)在复试结束后,擅自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的;
(五)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仍强行参加复试的;
(七)存在其他违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情况的。
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需确保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诚信、合规地参加复试。对于在资格审核及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于严重舞弊的考生,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核表.pdf
附件3.定向就业承诺书(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填写).pdf
附件4: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现场报到联系信息表.pdf
研究生处
2025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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