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公告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现就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范,申请调剂进入我校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符合《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要求。
初试成绩达到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标准。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需相同或相近,且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保持一致。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的考生,若需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达到 B 类考生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符合 B 类考生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进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我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 B 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剂进入以上两个专业。
我校接收调剂的各专业,均要求考生的初试外语科目与《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公布的初试外语科目相同或相近。
我校不接收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已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再次申请调剂。
我校未设立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因此不接收该专项计划的调剂申请。
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考生还需满足学科专业自行制定的调剂要求。
二、调剂时间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 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系统”)进行操作。4 月 8 日起开放调剂系统,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长不少于 12 个小时。由于各专业考生报名情况不同,其具体开放时间会有所差异。若后续需要再次开展调剂工作,我校会提前在官网发布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我校官方网站动态。
三、调剂程序
登录系统:调剂系统开放后,考生需使用网报时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调剂系统。
查询缺额:考生可在调剂系统中查询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余额信息,查询过程中需特别留意该专业的具体调剂要求。
填报志愿:符合相应专业调剂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通过该平台开展调剂工作,并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志愿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36 小时内)无法进行修改。
确认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调剂系统回复确认信息,超过时限未回复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已回复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需按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按时参加复试,未能按时参与复试的,同样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确认待录取通知:我校会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为其保留该资格。
四、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将按照《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复试结束后的 3 日内,各学院会在其官网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含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最终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涵盖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长不少于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未尽事宜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在本次调剂工作期间,我校将安排专人在工作日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及时解答调剂考生的疑问。
研究生处招生科咨询举报电话:0991-4332532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
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专业汇总表(第一批).pdf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5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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