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依据教育部与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华北电力大学 2025 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管理架构
(一)校级管理组织
学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组织机构,包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学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整体统筹、指导及监督检查任务,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相关制度与议事规则,并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则负责组织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流程有序推进。
(二)学院级管理组织
各学院需组建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复试督查组与专家考核组,且招生工作组和复试督查组人员不得重叠。专家考核组成员原则上需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数通常不少于 5 人;若有直博生申请者参与复试,专家组成员需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导资格,且必须包含申请者所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二、招生专业范围与计划限制
华北电力大学 2025 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所有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招生。其中,各单位招收推免硕士生的数量,不得超出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50%,每个专业都需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而招收直博生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20%。
三、复试比例设定
2025 年华北电力大学推免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需提前向考生公布,该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四、申请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品德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二)推免资格要求
必须是获得所在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专业匹配要求
需满足学校各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提出的具体要求。
(四)外语水平要求
非英语专业:申请硕士研究生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需不低于 425 分;申请直博生者,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 425 分,或雅思成绩达到 6.5 分,或托福成绩达到 90 分。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更高要求,但不得降低上述标准。
英语专业:原则上需通过专业英语四级且成绩不低于 70 分,或已通过专业英语八级。
(五)专业跨考限制
电气学院的电气工程专硕(085801)允许跨一级学科申请,但不可跨学科门类,具体接收条件以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其余所有专业或类别领域,仅限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原则上不接受跨一级学科的申请。
(六)学术与能力要求
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能力。
(七)诚信与纪律要求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八)身体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生源筛选规则
(一)筛选责任主体
各接收推免生的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筛选,并向未通过筛选的考生作出解释。
(二)复试名单确定
各学院需通知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不得将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列入拟复试名单上报或公示。若拟准予复试的考生不符合学校申请条件,学院需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数学成绩要求
对于考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专业和领域(包括理学门类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不接受大学本科阶段无《高等数学》(或同等层次数学科目)成绩的考生申请,成绩认定以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为准。
(四)系统操作要求
所有推免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该考生在国家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五)信息通知与报送
各学院需及时完成推免生信息的下载与报送工作,复试名单需经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后,学院方可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若学院的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发生变动,需及时通知所有考生。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安排
(一)资格审查流程
复试前,各学院需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与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华北电力大学 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1 份。申请直博生者需先征得拟报考导师同意并签字,导师不同意则报考资格无效。
《华北电力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政审表》1 份。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 1—6 学期成绩单原件 1 份。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能体现自身英语同等水平的证明复印件 1 份。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 1 份(需将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如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1 份。
申请直博生者还需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以及考生个人陈述。
《华北电力大学 2025 年接收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备案表》(仅具有学术专长的考生提供)。
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体检相关规定
学校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体检安排将后续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复试内容、方式及规范要求
考生需按照各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参与复试。
(一)复试人员安排
各学院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参与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其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与评判标准。同时,需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与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二)复试内容构成
复试总分共计 200 分,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
考生申请材料评价,满分 50 分。
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意一项未参加均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方式选择
考生复试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若采用网络与现场混合复试方式,学院需统筹安排参与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等保持一致。
(四)复试具体要求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可在复试小组内进行,也可由学院单独组织。测试教师需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各学院在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及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过程中当场给出分数,主考教师需保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与公正性。
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在学院复试小组内进行,一般以口试为主。综合面试需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实验能力考核纳入综合面试内容,若纳入,综合面试总成绩不变,实验能力考核在面试成绩中所占比重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各学院需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制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并纳入学院复试办法,确保程序操作规范,过程有据可查。
学院需制定考生申请材料评价标准,组织专门人员或指定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期间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个人自述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价。
加强对考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工作,确保审核严谨、公正。
八、录取规则与要求
(一)成绩计算与使用
复试总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 考生申请材料评价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体检结果不进行量化并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低于 12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复试总成绩是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中,硕士生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博生按照报考导师的招生规模及复试总成绩排序。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规模、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录取资格审核
各学院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予录取。不得将未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四)录取后限制
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在接收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要求
(一)公开原则与责任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各学院需确保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提升招生录取工作的公信力。对招生相关信息,需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全面、及时地予以公开,并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与解释说明工作。
(二)学院信息公示
各学院负责公示本单位的推免生接收办法、推免生复试名单、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推免生复试成绩等信息。
(三)学校拟录取名单审定
全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四)学校公示要求
学校负责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十、监督与复议机制
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巡视制度与回避制度。
若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需在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问题,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需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相关问题的,研究生院将联合纪检部门向相关学院展开调查,调查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后,在受理复议请求的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1773961
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10-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试院电话:010-82837456
附件4: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个人陈述
附件6: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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