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落实《关于做好 2025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3 号)等文件要求,保障 2025 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开展,维护招生过程的安全有序与公平公正,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筛选出符合培养需求的生源并发掘拔尖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准则
秉持 “安全有序推进、公平公正选拔、优中选优录取” 的核心准则。
注重科学选拔方式。合理规划考核内容,强化考试管理流程,保障招收生源的质量水平。
坚守公平公正底线。实现招生政策公开透明、流程操作规范有序、结果公示及时全面,同时健全监督机制。
坚持以考生为中心,不断提升招生管理服务水平。
本次招生考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
严格规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二、复试准入基本要求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标准,结合报考考生的整体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综合能力(一)或综合能力(二)的总分不得低于 75 分。
三、复试实施办法
(一)考试核心内容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1)2025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原件;
(2)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有效学生证的信息页与注册页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尚未获得学位证书,需在资格审查时主动说明情况);
(4)由学校本科生成绩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完整学习成绩单;
(5)本科阶段毕业论文(含初稿或定稿,具体以学院要求为准);
(6)英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可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TOEFL、雅思考试成绩单,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证书,GMAT 成绩证明等);
(7)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8)个人详细简历(需包含学习经历、实践经历、科研经历等关键信息);
(9)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等)。
上述所有材料需在复试当天提交至报考学院,用于资格审查及复试考核参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考试环节。
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各招生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灵活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开展考核,具体考核形式以各招生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其中,面试环节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通常不低于 20 分钟,每个考试小组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其中专业课教师不少于 4 人,负责外语考核的教师 1 人),此外需配备 1-2 名考试秘书(具体人数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生的作答情况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并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重点涵盖专业素质与能力(包括大学期间成绩表现、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外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学术成果等)、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社会实践经历、人文素养水平、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礼仪举止表现等)以及培养潜质等方面,旨在对考生过往的学业情况、日常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关注考生的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核心素养。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完成,语言类专业的听力考核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自行设计,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可通过针对性提问等方式开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评定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考核成绩进行量化处理,明确划分成绩等次。为确保复试的有效性与公平性,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及成绩评定标准需保持统一。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的总和(若复试各环节设有权重,按相应权重计算后求和)。若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复试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计算考生总成绩时,需先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若为 150 分,需除以 1.5 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按相同方式处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均已转化为百分制)原则上按 5:5 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
例如,某考生初试成绩为 120 分(满分 150 分),复试成绩为 85 分(已转化为百分制),则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计算方式为:120÷1.5×50% + 85×50% = 82.5 分。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全校范围内的复试工作原则上需在 5 月 2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由各招生单位按照专业分类组织考生进行现场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细安排,可查阅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方案及相关通知。
基本要求
(1)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为严肃考风考纪,在招生考试前需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考试过程遵守诚信准则。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2)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按照招生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许参加考试。同时,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厉防范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
(3)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管理,严厉防范各类考试舞弊行为。
体检安排
我校计划将招生考试阶段的体检与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合并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招生考试结果承担全面责任,负责监督、巡视复试工作全过程,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与巡视制度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规范开展。
(三)信息公布与公示制度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需对外公布或公示的信息,将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议制度
畅通考生投诉、申诉渠道,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考生提出的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咨询与申诉渠道公开
电子邮箱: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诚信楼 801,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492151
(六)专用监督电话设立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用监督电话:010-64492998、010-6449216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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