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扎实推进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各项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函〔2024〕4 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北京林业大学办学实际与招生需求,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开展工作,统筹规划复试组织流程,规范调剂工作各环节,致力于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障招生工作全程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推进。
二、指导原则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部署,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基本准则,在保障复试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统筹各项资源,精准制定实施策略,强化管理监督,稳妥有序完成 2025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任务。
三、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北京林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构建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复试工作组 — 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 四级联动的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流程,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且公平公正。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学校将综合考量各学科专业的生源数量、招生计划规模、学科专业特色及复试考核实际需求,划定并公布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具体信息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及 “北林研招” 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查询。
(二)复试比例
对于合格生源数量充足的学科专业,需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通常设定为 120%-150%。
合格生源数量基本满足招生计划,且无需接收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可适当降低复试比例,按低于 120% 的标准组织复试。
合格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需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应优先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再启动调剂工作。若接收调剂后生源仍无法满足需求,该学科专业原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学科专业。
(三)复试时间
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需在 4 月 20 日前全部完成,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由所属学院自主安排,详细信息请查阅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
(四)资格审查
各类考生需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yzb.bjfu.edu.cn/)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一志愿考生可凭考生编号或身份证号登录系统,调剂考生需按照指定流程完成注册。需查验审核的基本材料及要求如下,具体材料提交方式请参照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后续通知。
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应届考生需查验学生证,同时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入学时需补交验毕业证书);联考类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并留存③的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补充: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三者任选其一);②发表论文的原件,并留存相应复印件。其中,专科毕业生需满足毕业满两年及以上的条件。
单独考试考生:材料要求与第 1 条一致,需特别注意,考生毕业时间需满足本科毕业 4 年及以上。提交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需注明考生编号及姓名)需与原件进行核对。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第 1 条或第 2 条要求进行材料审查,同时必须提交 “报考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原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第 1 条或第 2 条要求进行材料审查,同时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
(五)复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每人 100 元的标准缴纳复试费,费用通过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入结算平台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复试方式
北京林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方式及安排,可查阅所属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与实施细则。
复试内容
⑴专业知识测试(满分 100 分):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与实际情况,通过限定时间的开放性论文、综合性试题等多种形式,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进行测评,测试工作由各学院自主组织。
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若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将不予录取。
⑵外语(含小语种)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各学院或学科专业需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及详细评分标准,测试可单独进行,也可与综合面试一并开展。
⑶综合面试(满分 150 分):由各学科专业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创新潜力及综合素质。
⑷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 100 分):采用开放性试题考核或限定时间的开卷考试形式,由各学院组织开展,仅联考类考生需参加,其他类型考生无需参与。
⑸诚信评判与违规考生查处:将诚信考核纳入复试专项环节,强化考生诚信意识,认真开展答卷核查工作,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甄别力度。对于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⑹心理健康与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考察: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与综合素质的评估。
(七)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管理类联考考生需额外加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复试满分分值为 350 分,考生需达到 210 分方可视为复试合格(管理类联考考生复试满分为 450 分,需达到 270 分方为合格)。
五、入学总成绩
考生入学总成绩计算
入学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50%-70%)+ 复试总成绩 ×(50%-30%),各项成绩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
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入学总成绩排名为依据。
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一)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该加分政策,且各项加分项目不可累计享受。
六、调剂工作
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学校相关学科专业报考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源,调剂考生需为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背景,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条件与学校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
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①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需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若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视为初试科目相同);原则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调剂至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
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这 7 个专业学位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这 7 个专业学位。
单独考试考生及未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不允许参与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流程。
考生申请调剂流程
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需同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填报调剂申请,并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提交方式请参照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后续通知。
七、录取工作
考生经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类。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可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不予录取的情形
①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的考生。
②复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④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
⑤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被拟录取的新生若需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先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保留资格的学生占用其所属学科专业当年招生名额,相关名单需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核查。
推免生放弃录取资格流程
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若放弃录取资格,需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户口迁移政策
除单独考试考生、原单位定向就业考生外,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
监督渠道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
电子邮箱:yzb@bjfu.edu.cn;北京市研招办:010-82837456。
八、政审及调档
政审要求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政审,政审工作由考生所属拟录取学院负责组织。政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调档要求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均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学校,若开学前档案未按时到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九、复议程序
考生若对复试过程或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复议申请。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议申请审议后,若确认存在异议,将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提交书面调查结果。
相关学院需向考生本人就调查结果作出解释与说明。
经调查确认复试存在问题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十、体检安排及其他
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开展,体检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含)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完成后,考生需将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按要求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具体邮箱信息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其他事项
其他未明确的事宜,请持续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北林研招” 微信公众号及各学院官网发布的具体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
电子邮箱:yzb@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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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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