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1、北京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属于临时性质,与北京市正式居民户口存在本质区别,新生毕业后需按规定将户口从学校迁出。依据北京市公安机关关于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的自愿原则,2025 级研究生新生可自主选择将户口迁入北京理工大学学生集体户,也可选择不迁移,继续保留在原籍。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入指标仅在新生入学当年有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户口迁移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入资格,且在读期间学校不再受理户口迁入相关手续。此外,北京本地生源新生若户口性质为家庭户或北京单位集体户(即拥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管理规定,无需将户口迁入学校。
2、户口所在地为外省市且计划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需凭借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打印《户口迁移证》。其中,校本部(北京)新生的户口迁入地址需填写为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院”;珠海校区新生的户口原则上迁至珠海校区内,对应的迁入地址为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凤路 6 号 17 栋(学生)”。《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且证上记载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等信息需完整、准确、清晰,籍贯与出生地的填写需具体到地级市或县(区)级别,不可仅填写省级行政单位。若《户口迁移证》存在内容涂改或手工填写的情况,需额外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以确认效力。同时,新生需在《户口迁移证》正面左上角的空白区域,用铅笔注明本人所属学院、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之后将材料交由录取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集整理后提交至学校保卫部户籍室。
3、对于户口已落在北京市其他高校的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包含北京理工大学本校保研读研、硕士转为博士以及本科直接攻读博士的新生),需将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提交至录取学院,并在登记卡左上角空白处用铅笔标注学院名称与个人联系电话,再由录取学院统一汇总后转交至保卫部户籍室。
4、新生户口成功迁入学校后,将由学校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在读期间,户口不得随意迁出,若因个人事务(如办理证件、考试等)需要使用户口相关材料,可前往保卫部户籍室申请借用。另外,户口在校期间,学校不受理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等核心身份信息的变更申请,若新生有此类变更需求,需在入学前到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成变更手续后再办理户口迁入,或待毕业后将户口迁出学校后另行办理。
5、我校仅接受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新生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对于 “定向就业” 的新生(不包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非在职新生),按照规定其户口不能迁入我校。
6、《户口迁移证》的签发日期范围为 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 8 月,在此期间内签发的迁移证均符合要求,即便迁移证标注的有效期已过,也不会对后续落户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
7、考虑到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入户审批流程所需时间较长,若新生的身份证临近有效期,建议先在户籍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成新身份证的办理,之后再申请打印《户口迁移证》。新生入学后,需妥善保管本人身份证,在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期间,无法申请办理任何与户籍相关的业务。
8、学校保卫部户籍室的咨询联系方式为:010-68912816;珠海校区负责户籍管理相关事务的部门联系方式为:0756-6846135,新生若有户口迁移相关疑问,可拨打对应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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