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性与公正性直接影响人才选拔质量。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序开展,北京化工大学依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秉持 “按需选拔、综合评估、优中选优、杜绝降格” 的核心原则,结合学校学科特色与招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复试工作组织架构与职责
学校构建 “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院(系、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三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主体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层层落实。
校级领导小组:承担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领导与整体部署职责,需在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各学科生源数量、招生计划额度及复试比例标准,制定并公布学校层面的复试成绩门槛与完整的复试录取方案。
院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需自主制定符合学科特点的复试实施细则,指导组建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统一复试评价尺度,同时完成复试专家与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保障复试环节专业性与规范性。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作为复试考核的执行主体,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开展。小组组成人数不得少于 5 人,设组长 1 名,成员需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资格。复试过程中,专家需在现场独立完成评分,且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评审结果等原始记录需妥善留存,确保可追溯复查。
二、复试工作核心要求
(一)复试时间与形式
2025 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 3 月下旬启动,复试形式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各学院(系、中心)的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与流程步骤,将在《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
复试期间,考生需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及报考学院(系、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渠道畅通;若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需第一时间与报考学院(系、中心)取得联系,学院联系方式可查询链接:
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
(二)复试资格认定
差额复试规则: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的 120%;若该专业合格生源数量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
一志愿考生资格: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与入围复试名单,将分别在《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上线名单》中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确认。
调剂考生要求:学校调剂工作严格遵循《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操作,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申请均视为无效。调剂的具体条件与流程,详见后续发布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系、中心)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非全日制考生特殊要求: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统一为 “定向就业”。若考生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且初始报考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需在提交调剂申请时,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报考类别修改申请书及在职证明。定向就业单位以申请书中填写的信息为准,提交后不得更改,考生需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
三、复试实施流程
(一)复试信息确认
考生需登录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 15 位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操作:
状态查看与材料上传:
应届生:需上传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首页与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四六级成绩单,以及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往届生:需上传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或与报名学历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四六级成绩单,以及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已获硕士、博士学历 / 学位者:需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学历(学籍)校验存疑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若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变更,需额外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同等学力考生(MBA、MPA、MEM 专业考生除外):需提交 5000 字左右、达到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一志愿考生若报名时已提交,无需重复上传)。
符合特殊政策加分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 初试成绩加分申请” 模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按报名身份提供学历证明 —— 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名的,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身份报名的,提供学历证书。各学院(系、中心)可根据学科需求,增加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考核内容(如科研成果、获奖经历、应届生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等),并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或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说明。考生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无论何时均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复试通知查看:考生需按照学院(系、中心)发布的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费缴纳: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四六级成绩填写:准确填写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
复试科目确认:确认个人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
复试参与确认:完成确认后,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
适应能力测试完成:考生需登录网址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在复试前完成 “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系、中心)将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退回并要求考生修改,考生需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复试资格;未完成复试信息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与复试。
(三)复试考核环节
考生需根据各学院(系、中心)安排,完成报到与复试考核。现场复试通常包含笔试与面试两部分(部分专业不设笔试,笔试内容将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考生若未按要求参与任一复试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笔试考核要求:
考试时长为 2 小时。
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考学院(系、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需严格遵守《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可点击查看: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pdf)及学院(系、中心)的具体考试安排。
学校所有复试笔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面试考核要求: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
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考学院(系、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面试需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考生,实施分类选拔:学术学位考生重点考核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考生重点考核专业基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与职业素养。
面试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专业素质与能力:①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业成绩;②对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专业发展潜力;③外语听说交流能力;④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与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涵盖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修养、科学精神、诚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状态等;②除报考学科(专业)外的学习经历、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③人文素养水平;④言行举止、表达能力与礼仪规范。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加试科目、考试时间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系、中心)发布的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考生信息核验:学校将对比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等数据库信息,核验考生身份,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验证;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
四、成绩评定、计算与加分规则
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系、中心)需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与调剂工作需分批次排队、分批次录取,录满即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需单独排队录取。
复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在考生总成绩中的占比通常为 50%。初试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复试满分设定为 500 分;初试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复试满分设定为 300 分。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含符合规定的特殊政策加分)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出,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100× 初试成绩占比 +(复试成绩 / 复试满分)×100× 复试成绩占比。
对于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的免初试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复试成绩 / 复试满分)×100。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均相同,需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录取。免初试考生若与其他考生总成绩相同,无需按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只要复试合格即可纳入拟录取范围。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录取参考依据。
思想政治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特殊政策加分:特殊政策加分的适用范围与标准,严格按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录取相关规定
(一)不予录取情形
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在复试任一环节存在违规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 60%),或未达到学院(系、中心)对复试各分项成绩的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长不少于 7 日;若公示期间名单发生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7 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规定报教育部审核。
(三)思想政治情况表提交
除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外,其他拟录取考生需从 “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下载并打印《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本人学习单位或工作单位填写品行鉴定意见后,于 2025 年 6 月前邮寄至学校研招办。未按时邮寄的考生,学校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定向就业协议提交
拟录取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从 “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下载并打印《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日制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确保协议内容真实、准确)后,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前邮寄至学校研招办。未按时邮寄的考生,学校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专项计划协议提交
拟录取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于 2025 年 6 月前邮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至学校研招办。
(六)录取通知书与关系转接
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的具体安排,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后续通知;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七)学历资格核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 2025 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八)调档安排
调档相关事宜将在后续通知中明确,考生需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六、体检安排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组织考生体检。
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开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安排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七、招生信息公开
学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发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发布招生信息。
复试与录取期间,考生仅需通过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缴纳复试费,无需通过其他渠道缴费。
学校设立考生接待与监督渠道:考生接待电话为 010-64433759,接待邮箱为 yzb@mail.buct.edu.cn;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为 010-644347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 010-82837456。
八、监督与复议机制
责任制与追责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若复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监督制与巡视制:学校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确保复试流程公正透明。
复议制:复试成绩公布后的 7 个工作日内,研招办受理考生实名提交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系、中心)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反馈考生。
九、违规行为处理
学校严格依据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若学校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十、其他说明
本办法已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本办法仅适用于北京化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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