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
依据教育部与北京市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的考生注意事项予以公布,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需仔细研读本须知,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复试时间安排
2025 年北航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 3 月下旬正式启动,各招生单位会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具体复试时段。其中,一志愿报考本校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考生,其复试工作计划在 3 月底前全部完成。进入一志愿专业复试环节的考生,需持续关注学校及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与规定,按时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及时查收并回复招生单位发送的邮件,全面掌握复试各项要求。
二、复试实施方式
北航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以现场复试为主要形式,各招生单位会在其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等相关通知中,明确具体的复试方式及操作细节,考生需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三、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资格审查
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根据报考招生单位制定的复试工作方案,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一志愿复试通知书:考生可于 3 月 18 日后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该通知书无需盖章即可使用;
个人有效证件: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额外提供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现实表现材料:具体要求可参考《北航招收 2025 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 “五、复试” 部分的相关内容;
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需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具体模板及要求详见《北航招收 2025 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五、复试” 章节;
往届生补充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复印件;b. 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需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若考生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保存的历年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该管理部门公章;
应届生补充材料:需携带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在开学报到时向招生单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补充材料: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交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材料: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招生需求,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材料;
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需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上述材料的具体提交时间、方式及详细要求,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若考生暂时无法提供部分资格审查材料,需提前向报考招生单位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并作出符合复试要求的承诺,在复试结束后及时补交;未按要求补交材料的考生,其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招生单位若对考生提交的审核材料存在疑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核查方式。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开始前完成,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流程与规范
考生需提前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北航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并按照招生单位的安排参与复试。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需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提前至少 1 小时到达指定复试地点,合理规划出行时间,避免迟到;
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完成软硬件设备调试、网络检测及考场环境布置等准备工作;若复试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网络中断等紧急情况,需立即通过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相关负责人沟通。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成绩与总成绩计算
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满分标准,需查阅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调剂工作办法。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中,除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外,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专业外语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复试成绩中各项考查内容的满分分值,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具体分值设置可在各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查询。
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将相应加分计入总成绩。
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125300 会计(MPAcc)、125601 工程管理(MEM)及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工作安排
北航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体生源充足,所有调剂工作将在各招生单位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根据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统一的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开展。
六、拟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排序方式
对于复试成绩合格的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考生,各招生单位将依据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的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将按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排序规则进行先后排序。北航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不开展破格复试拟录取工作。调剂考生的拟录取规则,详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调剂工作办法。
(二)拟录取资格取消情形
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将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已获得的拟录取资格:
复试成绩未达到复试成绩满分的 60%(即复试成绩不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若其中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即加试成绩不合格);
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经确认考生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及专业的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或招生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向学校或招生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材料;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工作方案中明确列出的其他不予拟录取的情形。
七、信息公示要求
各招生单位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设专门专栏,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复试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初试成绩、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总成绩,以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监督与申诉渠道
各招生单位需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负责受理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申诉与投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82317637,
咨询邮箱 yzb@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010-8233883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 010-82837456。
九、其他重要说明
复试费用标准: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费为每人 100 元。具体缴费方式及时间,需以各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参加全国统考(含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125601 工程管理专业)且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包括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及安排,考生需提前咨询报考招生单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类别要求:北航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考生需在录取阶段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相关协议模板及具体要求,可登录https://yzb.buaa.edu.cn/info/1036/3177.htm,查阅《北航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 “七、学制、学习方式及住宿” 部分的内容。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若考生因应征入伍等特殊原因,无法在 2025 年 10 月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需在复试阶段向报考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固定模板)。申请中需明确说明保留入学资格的年限(仅可选择 1 年或 2 年),以及保留年限内的个人去向。
复试纪律要求: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被列为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行为将触犯刑法,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组织复试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复试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按规定严肃处理。
入学后复查要求: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后的 3 个月内,各招生单位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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