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欢迎各位考生参与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本年度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现场方式开展,为助力全体考生顺畅完成复试流程,现将相关重要事宜告知如下:
一、复试整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学术学位类(外国语言文学专业除外)与专业学位类(翻译硕士、法律硕士除外)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3 月 28 日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并于 3 月 29 日至 30 日期间参加复试;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翻译硕士专业以及法律硕士专业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 日,复试考核时间为 4 月 4 日至 5 日。
(二)复试地点说明
复试工作将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进行,各具体专业的详细复试安排,考生可关注后续发布的《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以下简称《复试安排表》),该表格将通过学校指定渠道另行公告。
二、复试所需证件及材料要求
(一)复试通知书准备
考生需登录学校官方网站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板块,查看相关通知公告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在整个复试期间,考生必须随身携带该通知书,以备查验。
下载地址:https://gs1.swupl.edu.cn/yjszs/fstz/
开通下载时间:3 月 24 日
(二)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从研招网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三)学籍与学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确保有 7 个学期及以上完整的注册印章),或者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供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历获得地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学就读期间完整的成绩单原件,且成绩单上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从个人档案中复印的大学成绩单,复印件上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印章。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考生需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在 “常用下载” 栏目下的 “招生管理下载” 板块中,找到并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需到考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六)信息认证补充材料
部分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学籍信息或学历信息可能存在提示错误的情况。此类考生需按照学校要求提交相应的 “认证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交,将不允许参加复试。
(七)特殊政策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严格依照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政策执行。符合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免初试的考生,需按照《关于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免初试考生提交材料的通知》中的要求,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现役军人考生额外材料
现役军人身份的考生,需提供军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其他补充材料
能够体现考生既往学业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经历等,反映考生综合能力的相关材料,此类材料需在面试环节提交给相关考核人员。
三、复试报到流程
(一)复试费用缴纳
缴费标准:学术学位专业、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 MPA 以及工商管理 MBA 专业的考生,复试费用为 150 元 / 人;其他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复试费用为 100 元 / 人;
缴费方式:采用网上支付形式。网上缴费系统将于 3 月 26 日开通,考生需在办理复试报到手续之前完成费用支付。具体的缴费操作步骤,可参考《西南政法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附件文件)。
(二)学科专业报到
报到地点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或专业)指定,具体地点信息可查阅《复试安排表》。
(三)资格审查环节
考生必须先完成网上缴费,之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照要求出示各类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结果不符合规定,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在何时被发现,学校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于已毕业的考生,将追回其学历证书,并取消相应学位。
(四)诚信复试承诺书签订
考生需按照要求填写《诚信复试承诺书》,填写完成后需手写签名,提交承诺书后,即完成整个复试报到手续。
四、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学校将严厉查处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及违法行为。复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考生在复试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考场规则,以及考生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在考生所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复试工作全部结束之前,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存在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均已触犯刑法。若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在复试开始前登录网站,仔细查阅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安排表》等重要信息,及时了解学校复试及录取的相关政策,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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