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5 级研究生开展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 2025 级研究生培养工作规范起步,明确导师确定流程,现将师生互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望全体 2025 级研究生新生知悉并配合。
一、师生互选工作的核心原则与整体安排
1.工作核心原则
(1)尊重师生双向意愿,充分考虑研究生个人选择与导师招生需求;
(2)协调学科发展规划,确保互选结果与学科建设方向相适配;
(3)注重能力专业匹配,以研究生能力素质、研究兴趣为基础,匹配导师研究专业方向。
2.整体工作组织架构
(1)统一牵头单位:各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师生互选工作的整体统筹、流程设计与通知发布;
(2)参与实施单位:各研究生培养院(系),协助牵头单位落实具体工作,配合解决新生在互选过程中的疑问。
二、2025 级研究生新生的具体参与要求
1.前期准备事项
(1)确认录取专业:新生需首先明确自身录取的具体专业,避免后续加入工作群时出现偏差;
(2)加入对应微信工作群:根据录取专业查找并加入专属微信工作群(群聊二维码已附于通知相关附件中),确保能及时接收后续通知。
2.后续参与要求
(1)密切关注群内信息:加入工作群后,需定期查看群内消息,避免错过师生互选的时间节点、操作指南等关键内容;
(2)按要求完成互选操作:在收到具体互选通知后,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步骤、时间限制完成相关操作,确保自身参与流程合规。
三、研究生处及各学位点办公室联系方式
1.公共管理学院(对应专业:公共管理学专业、MPA)
(1)联络人:于老师
(2)联系电话:010-88561968
2.社会工作学院(对应专业:社会工作专业)
(1)联络人:张老师
(2)联系电话:010-88561749
3.文化传播学院(对应专业:新闻与传播专业)
(1)联络人:冯老师
(2)联系电话:010-88562054
4.安全工程学院(对应专业:资源与环境专业)
(1)联络人:陶老师
(2)联系电话:010-88562059
5.法学院(对应专业:法律专业)
(1)联络人:冯老师
(2)联系电话:010-88561927
6.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对应专业:MBA)
(1)联络人:张老师
(2)联系电话:010-88562041
7.劳动经济学院(对应专业:会计专业)
(1)联络人:英老师
(2)联系电话:010-88561949
8.研究生处(整体咨询窗口)
(1)职责:负责解答师生互选工作中的共性问题、跨学院协调问题;
(2)沟通提示:若新生有非单一学院 / 专业相关的疑问,可优先联系研究生处咨询。
四、通知发布信息
1.发布单位:研究生处
2.发布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注:通知相关附件已随本通知同步发布,新生可自行查阅获取微信工作群二维码等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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