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5 年 4 月 30 日 17:05:27 发布
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对我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相关安排
1.本批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限设定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考生的监督与咨询,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后续提供的联系方式反馈。
二、拟录取考生类型说明
1.本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中,所有考生均为通过 “申请考核” 方式参与报考的考生;
2.除 “申请考核” 类型外,本批次公示名单未包含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
三、专项计划考生标注规则
1.针对纳入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本次公示名单中已通过 “备注” 栏目的信息进行明确说明;
2.考生可直接查看名单内的 “备注” 内容,确认自身或其他相关考生的专项计划归属情况。
四、拟录取及递补核心原则
1.本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开展,全程遵循 “择优录取” 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
2.若出现已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情况,将按照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后续符合条件的复试合格考生;
(1)递补过程将严格对照初始录取标准,不额外增设或降低录取条件;
(2)递补结果将同步履行公示程序,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五、正式录取的前置审核要求
1.本次公示的 “拟录取名单” 仅为阶段性结果,并非最终正式录取依据;
2.该拟录取名单还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只有在审核通过后,相关考生方可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3.若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录取政策、材料造假等问题,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且不进行后续递补。
六、联系方式及违规处理办法
1.公示期间及后续招生流程中,考生若有疑问、咨询或反馈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电话:010-62732200;
(2)联系邮箱:huiqing2020@cau.edu.cn;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督,一旦查实考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造假、考试作弊等),将不受公示期限制,随时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七、公示附件说明
1.附件 1:《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社会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格式),包含社会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拟录取情况;
2.附件 2:《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共管理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格式),包含公共管理学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拟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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