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加分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要求,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5 日 17:00 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 jyyzb@cqjtu.edu.cn,且需致电 023-62650942 告知。我校研招办在收到材料后,会与教育部后台数据库进行比对核实,并按流程公开公示。若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2 月 25 日
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录取。
(一)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中的任意一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相关要求填报信息。相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开展审核工作。未按规定申报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加分政策。此外,加分项目不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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