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和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及《2024 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初审与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审和复查范围
2024 年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
二、入学资格初审事宜
(一)照片核对(包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院需安排专人,运用学校提供的软件设备,借助 “人像比对” 技术采集照片,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照片及本人进行逐一比对,严厉杜绝冒名顶替入学情况。
(二)关键信息核查。各学院要根据当年录取学生信息制作录取名册,核对新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一致。对于延期报到的新生以及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研究生,需重点核查。
(三)前置学历学位核验。所获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必须符合当年招考要求。各学院要严格审核,通过逐一查验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博士研究生),来确认新生的前置学历学位情况。
三、入学资格复查事宜
在入学资格初审合格的基础上,对研究生进行复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且体检结果正常。
(三)新入学研究生档案(含人事档案)经核查,材料齐全。
四、初审和复查工作规范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初审与复查工作,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和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核查小组,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新生入学资格的全面复查,杜绝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入学。
(二)在初审和复查过程中,若发现可疑情况或问题,各学院要进行严肃调查、核实,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处理。
(三)初审和复查结果需以书面形式,经核查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报送格式参照录取名册。初审和复查结果于 9 月 9 日前确定,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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