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宜通知
依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现就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审核
西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点击查看)将上报教育部进行审核,最终的录取名单以教育部的审核结果为准,审核未通过者将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材料提交事宜
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下载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签订相关协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
拟录取普通考生
拟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业类别:非定向或定向。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签订非定向协议书(一式二份,双面打印),毕业后自主择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需由学校、考生和工作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无需签订定向协议书)。
拟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双面打印),未签订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由本人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双面打印)。工作单位必须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 5 个自治区、30 个自治州、119 个自治县(旗)。未签订该协议者,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由本人、工作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预计 5 月开通线上签约功能)
(二)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由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填写;应届本科生由就读院系党委(党总支)填写。复试时未提交该表的考生,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表格,已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三)调取档案(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
所有签订非定向协议的考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考生必须调取档案。调档函电子版由系统自动生成,学校不再邮寄纸质调档函。若档案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档案单位不一致,考生需致电学院修改后重新下载调档函。调档提交工作需在 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若在此时间内无法调档,考生可在新生入学时将档案直接交给所在学院,开学两周后学校将不再接收考生档案。
档案可通过国家机要部门寄送或当面转交到拟录取学院,若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档案,考生需及时跟踪物流信息,防止档案丢失。
(四)党组织关系办理(2025 年秋季入学前完成)
拟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新生党员,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办理转入手续时,新生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向新生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发起转接申请,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西北师范大学 XX 学院委员会,具体接收党支部为 “中共西北师范大学 XX 学院 X 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所有新生党员转入党组织关系均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外省个别未使用该系统的单位,可由转出党组织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
(五)住宿登记
所有拟录取为全日制的考生,须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登记住宿信息,学校将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宿舍。确因特殊原因选择不住宿的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做好日常教育管理。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6 月中旬发放。拟录取考生务必在 4 月 30 日前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可修改为自取或更新邮寄地址,系统将按照更新后的信息发放。
自取:本校应届生、通讯地址为 “西北师范大学” 的考生,录取通知书自取;其他需自取的考生,须将通讯地址栏修改为 “自取”。自取时,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领取。
邮寄:填写校外地址考生的通知书将通过 EMS 寄出。未修改地址的考生,将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 “通讯地址” 发放。
四、其他事项
拟录取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学院或研招办。
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提交的材料全部邮寄到各相关学院,各学院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可点击查看。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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