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相关事宜通知
依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现将西北师范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相关说明
西北师范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可点击查看)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上报教育部进行审核。最终的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需完成的各项工作
拟录取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网址:
http://yzbm.nwnu.edu.cn
用户名为报名号,招生项目选择 “博士研究生报考”,下载并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签订协议、调取档案、办理党组织关系、登记住宿等事宜。
(一)协议签订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签订协议书,且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该协议。请考生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前将相关协议书寄到拟录取学院。
普通考生
考生要根据拟录取类别选择就业类别,即非定向或定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签订非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由学校、考生和工作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教育博士考生、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
须由学校、本人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需本人、工作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该管理平台预计 5 月开通线上签约功能)。
(二)档案调取
非定向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需要调取档案,其余考生无需调取。
考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调档函》,彩色打印后直接用于调取档案。调档函电子版由系统自动生成,学校不再邮寄纸质调档函。若档案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档案单位不一致,考生需致电学院修改后重新下载。
注意:档案尽量通过机要邮寄或亲自转交。若选择快递公司邮寄,尽量使用 EMS 并及时跟踪快递信息,防止档案丢失。
往届毕业生的调档提交工作要在 2025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若在此时间内无法完成调档,可在新生入学时将档案直接交至所在学院。
(三)党组织关系办理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党员,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办理转入手续时,新生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向新生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发起转接申请,转接介绍信抬头为 “中共西北师范大学 XX 学院委员会”,具体接收党支部为 “中共西北师范大学 XX 学院 X 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所有新生党员转入党组织关系均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外省个别未使用该系统的单位,可由转出党组织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
(四)住宿登记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登记住宿信息。选择不住宿的考生需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开学报到时学校将不再安排宿舍。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在 6 月中旬发放。拟录取考生在 5 月 15 日前务必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可修改为自取或更新后的邮寄地址,系统将按照更新后的信息发放。本校应届生、通讯地址为 “西北师范大学” 的考生,录取通知书需自取;其他需要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须将通讯地址栏修改为 “自取”。领取录取通知书时,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到拟录取学院领取。填写校外地址考生的通知书将通过 EMS 寄出。未修改地址的考生,将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 “通讯地址” 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拟录取考生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学院。
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提交的材料全部邮寄到拟录取学院(可点击查看)。邮寄材料时请注意,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请注明 “知行校区”,其他学院邮寄时注明 “云亭校区”。
研究生院
2025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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