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MBA(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依据兰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部署,为确保管理学院 2025 年 MBA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推进,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架构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本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下设 MBA 复试小组,具体负责 MBA 复试的各项实施工作。
二、招生名额
2025 年兰州大学 MBA 各类别拟招生计划如下:
普通工商管理硕士(MBA):255 人,其中全日制 170 人,非全日制 85 人(包含士兵计划 1 人)
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45 人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105 人
数字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MBA:25 人
三、复试资格认定
第一志愿报考 2025 年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且非 IMBA 方向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兰州大学 2025 年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总分 146 分,英语 35 分,综合 70 分)。
第一志愿报考 IMBA(专业代码:125100)的考生,除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外,联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 50 分。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或参与专项计划的第一志愿考生,须达到兰州大学 2025 年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中对应项目的总分及单科线要求。
申请全日制 MBA 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报名时的培养形式须为全日制。
申请非全日制 MBA 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报名时的培养形式须为非全日制。
四、复试方式
经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研讨和评估,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五、复试内容
复试由面试与思想政治考核两部分组成。
面试
包含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理论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每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
思政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该考核结果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特别提示:以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按教育部要求加试本科主干课程《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且不予录取。
六、复试流程安排
(一)复试报名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系统”(网址:http://mbampa.lzu.edu.cn/apply/index/login)完成报名。其中,非全日制 MBA、IMBA、EMBA 及数字文化产业管理方向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 3 月 25 日 18:00;全日制 MBA 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 3 月 26 日 18:00。
考生需用个人常用邮箱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按系统提示完成在线报名申请。报名成功后,在首页点击【浏览】自行打印考生信息表(一式五份),复试时交予引导员。
报名需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若遇问题,可联系管理学院信息服务中心
(电话:0931-8915931,邮箱:msit@lzu.edu.cn)
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需及时告知该中心,以确保能收到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报名申请或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完成报名前缴纳复试考试费(100 元 / 生),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详见二维码)。缴费时 “报考学院” 请选择 “管理学院”,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未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报到材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试缴费凭证。
《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验,复印件由管理学院留存。
若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需配合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详见附件 1),并注明是否为在职培养。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对于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该证明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享受相关照顾政策(如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已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 “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复试时可提供兰州 “四区” 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考生可自愿提供能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校,复试过程中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备查验。
(三)复试时间安排
非全日制 MBA 复试安排
3月29日 14:00-16:00、16:30-18:30:同等学力加试(笔试),考核《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闭卷考试,满分 100 分,地点在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一楼。
3月29日 8:30-18:30、3月30日 8:30-18:30:面试。上午组考生需在 8:00 前到达候考场,下午组考生需在 13:00 前到达候考场,考生须着正装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面试日期在面试前三天于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系统” 公布,面试上下午场次在面试前一天公布。
(2)考生需在本人复试前一天 15:00-18:00 集中报到,报到地点为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报到点。
全日制 MBA 复试安排
3月29日14:00-16:00、16:30-18:30: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及要求同上,地点相同。
3月29日8:30-18:30、3月30日8:30-18:30、3月31日 8:30-18:30、4月1日 8:30-18:30:面试,要求同上。
注意事项同上。
IMBA、EMBA 和数字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MBA 复试安排
3月29日14:00-16:00、16:30-18:30: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及要求同上,地点相同。
3月30日8:30-18:30:面试,要求同上。
注意事项:
(1)面试上下午场次在面试前一天于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系统” 公布。
(2)报到时间和地点同上。
(四)总成绩核算
全日制 MBA、非全日制 MBA、EMBA 和数字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MBA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 ÷3)×50% + 复试成绩 ×50%
其中,复试成绩 =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90% + 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 ×5% + 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成绩 ×5%
IMBA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 ÷3)×50% + 复试成绩 ×50%
其中,复试成绩 =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60% + 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 ×5% + 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成绩 ×35%
总成绩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网站及信息公告栏公布。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项目按照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需在一个月内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无法在我校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需按学院相关要求自行完成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管理学院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通过 “函调” 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 6 月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九)入学复查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重要声明
(一)公平、公正、公开是复试工作的基本准则。管理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将严格遵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
(网址:https://ms.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
(二)为维护考试纪律,保障广大考生权益,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郑重声明:复试及招生过程中严禁任何干扰正常招生秩序或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考生的复试、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452
电子邮箱:mbampazs@lzu.edu.cn
(二)管理学院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251
电子邮箱:pingwang@lzu.edu.cn
(三)兰州大学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附件:2025 年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5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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