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MBA教育中心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障 2025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性,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甘肃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 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作为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的职责;同时负责组建复试小组(可设多个),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二、复试分数线
2025 年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初始分配的招生计划指标为 128 人。
初试成绩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复试:总成绩不低于 141 分;英语(二)科目成绩不少于 3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成绩不低于 60 分。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
三、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 号),复试费按每生每次 100 元的标准收取。
考生需将付费截图用 A4 纸打印,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 4 月 2 日 09:00-18:00,地点在文科楼 404 会议室。
工作小组成员要按照《工作安排》,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且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前,需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审查材料如下:
审核《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无政审表者,不得参加复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2025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诚信复试承诺书》。
能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详见《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中)。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费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考生必须提供,除 1 须为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 A4 纸复(打)印。若考生近期无法提供学籍、学历证明,须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前提交,否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二)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 2025 年 4 月 2-3 日。
笔试
(1)《政治理论》
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 19:00-21:00;
地点:校图书馆 2 楼
(2)同等学力(《管理学原理》与《管理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17:00-19:00
《管理经济学》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19:10-21:10
地点:文科楼 716
面试
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 08:00-18:00;
地点:校图书馆 2 楼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环节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 60 分。
笔试
笔试分为专业课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
(1)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分值 100 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以及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考试时长 120 分钟。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管理学原理》与《管理经济学》2 门课,每门加试课程分值 100 分,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禁止使用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每门考试时长 120 分钟。
(3)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前 30 分钟进入考场等待;考前 10 分钟,监考老师宣读笔试考场规则;考前 5 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考生开始作答;开考 15 分钟后,仍未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题。
面试
(1)面试分值 100 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
(2)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实行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
(4)面试在进行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的同时,通过考生的工作履历、职业经历、业绩记录、管理经验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工作、一贯表现、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
(5)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50% + 面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 = 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百分制)×7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30%;
六、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若单方面不参加复试,由考生自行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笔试时,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如对试卷印刷有异议,可举手询问,由监考员解答。
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等进入考场。
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被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面试、笔试考场均有 360 度摄像,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化浓妆。
七、录取
(一)入学成绩计算
入学总成绩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70%+ 复试成绩 ×3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批次从高到低,依照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且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中心将在 MBA 主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
考生可在复试后到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八、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由招生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并在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说明。
纸质版体检报告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
收件人:李江琦
电话:17835467788
九、录取通知书
我校计划于 6 月底或 7 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
本细则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甘肃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
赵老师:电话:0931—7609209
邮箱:zhaozy@gsau.edu.cn
督察组负责人:陈老师
电话:13893333379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文科楼 603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邮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 606
附件:1. 甘肃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 2025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一志愿复试名单
2.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规则
3.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5.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甘肃农业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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