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研招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障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及科学性,明确各环节要求与流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准入的初试成绩基准线
2025 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的初试环节,统一采用国家命制的试题。根据招生要求,考生初试总成绩需达到 90 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复试的基本资格。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架构
1.学校层面统筹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统筹职责,整体规划工作方向与核心原则;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全程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流程合规。
2.学院层面实施细则
(1)组建复试相关团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牵头组建复试小组,严格遴选复试专家;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的分类标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 每组需包含 5 名及以上本学科职称达到副高级(含)及以上的专家,且考生报考导师需纳入其中,并指定 1 名专家担任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小组复试工作。
(2)监督机制保障:学院纪检工作人员需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流程、评分环节等进行监督,保障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杜绝违规行为。
(3)名单与方案公布:学院需依据考生初试笔试成绩,确定可进入复试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对外公布;同时,在正式开展复试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试实施方案,且方案需提前公开,保障考生的知情权。
三、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要求
1.审查依据与主体
复试启动前,各学院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中明确的报考资格条件为核心依据,由专人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审查内容明细
(1)考生身份信息: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材料与本人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避免身份不符情况。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对于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核查证书有效性;对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作为学历状态的佐证。
(3)报名材料完整性:逐一核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类材料,确认无缺失、无虚假信息。
(4)报考资格合规性:判断考生整体条件是否符合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要求,如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等。
3.特殊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需在复试现场,将推荐信直接递交给所报考学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不接受提前邮寄或线上提交的方式。
4.审查结果处理
经审查,若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规定、材料虚假或缺失等情况,一律不予准许参加复试,审查结果将及时告知考生。
四、复试具体安排细则
1.复试时间节点
各学院需从本方案发布当日起启动复试相关筹备与实施工作,且所有复试环节(包括面试、成绩核算等)必须在 2025 年 5 月 25 日前全部完成,确保整体工作按计划推进。
2.复试实施方式
(1)面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开展,考生需提前做好设备调试、网络测试等准备工作。
(2)时长要求: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长不得少于 30 分钟,其中专门的外语测试环节时长需达到 5 分钟及以上,确保外语能力考查的充分性。
(3)过程记录: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资料需由学院指定专人妥善保存,保存期限需符合学校招生档案管理规定,以备后续核查。
3.考生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考察需求,自主确定是否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电子版),补充材料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
(1)考生个人求学规划与未来研究方向说明;
(2)详细的个人研究计划(需体现研究目标、方法、创新点等);
(3)大学阶段完整的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应届生可提供在读期间成绩单);
(4)个人学习与研究经历介绍(包括参与的科研项目、学术活动等);
(5)本科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及已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证明等)。
提交补充材料的目的是为了更全面地评估考生的学业基础、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具体提交时间与方式由各学院通知考生。
4.复试内容设置
(1)外国语水平考查:重点测试考生的外国语综合应用能力,包括口语表达、听力理解等方面;考查形式为面试,具体的提问方向、评分标准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自行制定与组织。
(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小组需围绕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从多维度考查考生:一是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对本学科领域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三是结合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其是否具备研究生阶段所需的学习能力、科研潜能及综合素质。该部分同样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查内容与流程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5.复试成绩的评定与计算规则
(1)成绩合格线: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若考生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无论初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2)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 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与听力)占 30 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 70 分;各部分成绩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经汇总核算后得出最终复试成绩。
(3)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值为 150 分)+ 复试成绩(复试总分值为 100 分),总成绩将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
1.录取筛选原则
学校将综合多方面因素对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考生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初试及复试的考核成绩、考生已展现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力,同时参考报考导师的专业评价意见,最终按照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后体检安排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需在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录取环节。
3.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5 年 7 月上旬,学校将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寄送至拟录取考生本人预留的通信地址;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查收通知书,如有地址变更需提前告知学校招生办公室。
六、复试的监督机制与结果复议渠道
1.全程监督保障
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专家遴选、面试实施、成绩核算等),均在学校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开展;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各学院工作进展,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结果复议途径
若考生对本人的复试结果存在异议,需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说明申诉理由、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需在收到申诉材料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与处理意见书面反馈给考生。
3.监督与咨询联系方式
为方便考生咨询招生政策、反馈问题,现将学校招生办公室的监督电话与考生接待电话公布如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136022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6:30)。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政策调整,将以学校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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