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顺利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相关工作,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将于 2025 年 3 月底至 4 月初开展。具体的复试时间以及复试人员名单,学校会另行通知,考生需留意研究生院和所报考学院的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
(三)复试方式
考生需到校参加现场复试。
(四)复试地点
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的贵州财经大学,具体的复试教室安排等事宜,将由考生所报考的学院另行通知。
二、复试范畴
(一)复试涵盖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其中,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通过笔试考查,笔试内容为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专业的笔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长不少于 1 小时 30 分钟,具体时长由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确定。
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的考核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二)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考核,主要看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创新精神和能力等。
(三)综合素质能力着重考查考生的学业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等情况。
(四)英语素质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和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两门科目总考试时间为 1 小时 30 分钟。
三、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 200 分,笔试占 100 分,面试占 100 分(其中综合素质能力 80 分、英语素质和能力 20 分)。若复试成绩总分低于 12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只要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就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自的权重计算得出,以此作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 500 分:总成绩 =(初试成绩 ÷5)×X + 复试成绩 ÷2×Y
初试满分 300 分:总成绩 =(初试成绩 ÷3)×X + 复试成绩 ÷2×Y
其中,X 为初试成绩权重,Y 为复试成绩权重,且 X 与 Y 之和为 100%。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 30%-50%,具体占比由各学院在其官网公布。
四、录取准则
(一)以考生的总成绩作为录取标准,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成绩都相同,按照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先按科目一成绩,科目一相同则按科目二,科目一和科目二都相同则按科目三,前三者都相同则按科目四)。
(三)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 7 天。公示期间,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考生的投诉,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五、资格核查
复试前,学院要对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核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一)考生需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若入学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录取资格无效)、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考核表等。
(二)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参加复试的应届考生,除提交上述(一)中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户籍证明原件(户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研究生毕业后在国家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承诺书以及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等。
(三)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参加复试的非应届在职人员考生,除提交(一)中材料外,还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户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现在国家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的单位在职证明以及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等。
(四)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享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 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六)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相应的毕业材料。
(七)提前毕业的考生要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修完学分、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
六、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考生需提交指定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在我校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报送至报考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若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费用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 号)规定,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 100 元,具体收费方式将另行通知。
八、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复试结果负全面责任,对复试中的违纪、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制度。复试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面监督。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查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3 月 21 日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