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 2026 届本科生推免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开展 2026 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工学院 2026 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遴选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 推免工作专项小组设置
为统筹推免生遴选全流程工作,学院组建两类专项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1.1 推免工作小组
该小组由学院主要行政领导牵头,具体成员构成如下:组长为魏强(学院主要行政负责人),副组长为张玉清(学院分管本科生教学领导),成员涵盖各专业负责人、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包括李欣泽、李楠、郅轲轲、宋强、赵敏、王茂仁、王志朴、闫景富、何思、林梦洁、张俊林、姜智群、刘永莉、高伟策。其核心职责是完成推免生资格初审、综合能力评价及学术专长考核等关键环节工作。
1.2 推荐阶段申诉小组
为保障学生申诉权益,学院单独成立该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谢庆宾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委委员李家学。小组主要负责受理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对结果提出的异议,依规开展申诉核查与反馈。
2 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生资格需同时满足以下 6 项要求,任一条件不达标则无推荐资格:
2.1 政治思想与品行要求
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态度积极向上。个人品行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违法违纪处分;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者,直接排除在推荐范围外。
2.2 学习与科研潜质要求
学习态度需勤奋踏实、刻苦钻研,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同时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创新能力及科研发展潜质,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节奏。
2.3 身体健康要求
需符合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无影响正常学习、科研的疾病或身体障碍。
2.4 必修课程完成要求
需修完大学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明确的全部必修课程,且这些必修课程的总优良率需达到 50% 及以上(优良率计算以课程首次考核成绩为准)。
2.5 成绩排名要求
前三学年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均需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GPA)按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后,需处于本专业排名前 50%;同时,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也需保持在本专业排名前 50% 以内。
2.6 外语水平要求
非外语专业学生需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不低于 425 分的成绩;外语类专业学生需在对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中获得不低于 60 分的成绩;此外,托福成绩≥80 分或雅思成绩≥6.0 分,也可作为外语水平达标依据(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可)。
3 推免推荐及选拔操作流程
推免选拔分为申请审查、成绩排名、录取确定三个核心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3.1 申请提交与资格审查
3.1.1 学生自主申请
有意向申请的学生,需先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 1),再准备综合评价材料、学术专长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1 份 + 复印件 2 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专业辅导员处。未主动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无法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1.2 学院资格初审
推免工作小组会对所有提交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重点核查基本条件是否达标、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审查不合格者将直接剔除,不得参与后续选拔。
3.1.3 专家审核与公开答辩
各专业(或由相近专业组成的 “综合专业”)需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至少 5 人,且需具备相关学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拥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专家小组的工作内容包括:核查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的级别、等级及内容真实性,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等违规情况;组织申请学生开展公开答辩,答辩全程需录音录像,结果将进行公开公示。答辩结束后,专家小组需出具整体审核意见,每位成员需单独签署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存档,具体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 2。
3.2 综合成绩排名规则
推免选拔注重 “过程性评价 + 全面发展”,以综合成绩为依据对申请学生进行专业内排名,综合成绩总分 100 分,具体构成及计算方式如下:
3.2.1 学业成绩(占比 80%,满分 80 分)
学业成绩指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以课程首次考核成绩为准。若某门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后续经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该课程百分制成绩按 60 分计算,五等级制成绩按 “及格” 认定。
此外,赴校本部或境内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可选择交流期间每学期最多 2 门课程不参与加权平均成绩计算;若因交流导致未完成前三学年必修课程,该未完成课程将自动纳入 “不计算课程” 范围,同时相应减少已修课程中可排除的门数。
3.2.2 综合测评成绩(占比 10%,满分 10 分)
综合测评成绩按专业为单位计算前三学年总分:转专业学生按原专业标准计算;若某专业类别内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总分最高值>300 分,该专业所有学生的平均成绩按 “(个人总分 ÷ 专业最高分)×100” 计算;若最高分≤300 分,平均成绩按 “个人总分 ÷3” 计算。
3.2.3 综合评价与学术专长成绩(占比 10%,满分 10 分)
该部分成绩依据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表现赋分,具体标准详见《工学院 2025 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附件 2),成绩核算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含当日),以证书签发日期或主办方正式结果为准。
需特别注意:学术专长材料仅限本科阶段成果,包括核心期刊独立 / 第一作者论文(或与指导老师合作、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且署名单位需为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校区认定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且不低于国内要求),证书署名单位需符合上述规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 / 职称 / 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作参考,不纳入成绩计算。
3.3 拟录取与递补名单确定
各专业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相同,依次按 “必修课程优良率→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排序(前者高者排名靠前)。根据排序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递补人数一般为该专业推免指标总数的 30%,且递补人数至少 3 名。
4 推免工作关键时间节点与申诉渠道
4.1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2 日 18:00 前,申请学生需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需及时汇总材料,统一提交至工学院办公室,逾期提交视为无效申请。
4.2 后续事宜通知
推免工作后续的审核进度、公示安排等事宜,将以学院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申请学生密切关注学院通知渠道。
4.3 异议申诉方式
若学生对推免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申诉接待电话为:0990-6633366。
5 其他补充说明
5.1 办法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仅针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 2026 届本科生推免生选拔,其他年级、其他学院学生不适用。
5.2 推免资格取消情形
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后,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经核查确认后,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未按规定报备需回避的关系,且该关系影响推免公平公正;
(2)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3)获得资格后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无法如期毕业,或无法正常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5.3 推免类型选择提示
不同推免类型的选拔时间、结果确定时间可能不同,学生一旦确认某类推免资格,将视为自动放弃后续其他类型资格,需谨慎选择。
5.4 未尽事宜处理
本办法未明确的事宜,由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将及时公示。
5.5 办法解释权
本实施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所有。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5 年 8 月 25 日
(附件 1: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 2025;附件 2:工学院 2025 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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