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渠道,复试录取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意义重大。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扎实推进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全力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地开展。
二、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
三、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纪检监察机构按职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本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院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办法。
(2)确定相关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 “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并对复试小组进行政策和规则培训。
(3)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内容、标准及流程,组织做好复试命题和安全保密工作。
(4)明确考生需提交的复试补充材料及格式要求,确定考生复试环境要求等。
(5)审核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6)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记录和结果。
(7)公布复试结果,负责对参加复试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遵循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原则组织复试,且 “三随机” 过程均需进行视频记录。
(2)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
(3)确定复试程序、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组织实施,保证每个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等标准统一。
(4)负责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
(5)审定本学科(专业)的《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6)拟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依据 “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条件” 执行(详见《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五、复试工作
复试时间
各学院需在 4 月 20 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在 3 月 31 日前完成。
复试名单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该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 120%,不足 1 人按 1 人计算;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国家复试分数线”)(B 类考生)及学院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各学院可依据生源情况,在不低于 “国家复试分数线(B 类考生)” 的前提下,结合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及考生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并通过该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执行。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所在学院取得联系(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中),并提供合同书、服务期满的考核报告等材料。
①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不享受该初试加分政策。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此类考生应在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所在学院取得联系(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中),并提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的定向就业合同、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
(5)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
(6)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考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我校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同在报考学院、专业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
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格把控复试入口,加强复试资格审核,通过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严防 “替考”。
考生在复试前按学院指定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3)应届本科生的完整注册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须由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鉴定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鉴定盖章。该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下载专区” 下载)。
(9)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在读学校(主考学校)出具的学习相关证明。
(10)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学院要求或考生自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经历、专家推荐信等。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
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加试
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
① 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 2025 年 9 月 1 日)的专科生;
② 本科结业生;
③ 《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考生。
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海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加试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加试单科成绩须达到招生学院公布的最低分数线,任何一门课程不合格均不能被录取,且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复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及综合文化素质等。复试期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
(2)笔试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笔试在有监控设备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初试考务安排,笔试总分为 100 分。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4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①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专业能力素养。②综合能力考核着重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考查。③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面试总分为 100 分。
复试总成绩 = 笔试总分 ×50% + 面试总分 ×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参照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拟录取工作
综合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初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按百分制计算):
初试总成绩 = 总分(500 分)÷5
初试总成绩 = 总分(300 分)÷3
(2)综合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60% + 复试总成绩 ×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对于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仅计算与调入专业相同的统考科目成绩,各学院调剂复试前需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拟录取名单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经过复试。
(1)各学院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若作出不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同等条件下,参加海南大学面向 2025 年研究生招生组织的夏令营且表现突出的考生优先录取。
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若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若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名。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须高于所报考专业拟录取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的最低分,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2)各学院在复试结束 3 天后,向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 7 日。
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杜绝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学院须依据本办法,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本院复试工作安排、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需调剂的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须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须认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若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申诉及联系电话
考生如对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可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申诉,学院应予以受理并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邮箱:hdyzb@hainan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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