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全国教育大会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 号)及《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京招考委〔2020〕6 号)等文件要求,在保障招生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以下简称 “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稳妥推进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一、组织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
1 学校层面统筹组织: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规划、整体部署与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工作按规有序推进。
2 招生监察监督:学校同步设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核心职责是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开展监督执纪,重点督查各学院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环节,同时负责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相关投诉。
3 学院层面具体执行:各学院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同时承担学科复试工作指导、复试人员培训及考生资格审查指导等任务。
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关键途径,复试录取是其中的核心环节。各学院需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理念,充分发挥复试选拔作用,严格执行政策、严守纪律、规范操作,强化监督以提升选拔质量。
1 招生计划管理: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其中专项计划严禁挪用,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
2 复试分数线与比例: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需采用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 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3 复试时间节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 3 月下旬启动,调剂工作从 4 月 8 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本院情况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4 复试方式选择: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自主决定采用线上或线下复试方式,确保复试形式与人才选拔需求相匹配。
5 考生资格审查:
5.1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入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栏目,完成 “复试确认(含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复试缴费)” 及 “意向导师选择”。需上传的电子版(扫描版)材料包括:
(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籍 / 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交省级自考办或对应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已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
(8)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此外,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未申报者无法享受相关政策;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第 8 项材料中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在 3 月 20 日前,将身份证正反面、手写签名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扫描后,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政策名称” 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学院复试通知中公布)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调剂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按上述要求执行,学校将依据文件核实。所有材料的纸质版,需按学院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如邮寄)提交至对应学院。
5.2 学院资格审核:各学院需采取人证识别、数据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在复试前严格审核考生身份真实性,同时核查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或免初试的资格,确保审核无遗漏、无差错。
6 复试内容与要求:
6.1 笔试考核:各学科需结合初复试不同考核目标,在初试内容基础上科学设计笔试内容,实现初复试内容的衔接与补充,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
6.2 面试考核:面试围绕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展开,具体包括:
(1)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2)专业能力评估:涵盖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本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3)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查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可通过导师面谈、函调或外调方式开展;同时需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考生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诚信状况作为录取重要依据;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3 加试要求:加试试题难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形式参照专业笔试要求,具体分为两类情况:
(1)以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证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内容不得与初复试专业知识重复;加试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留存,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按学院要求加试两门相关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及内容不得与初复试专业知识重复,具体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
7 复试成绩计算:
7.1 复试成绩构成:由笔试成绩(如有,100 分)、面试成绩(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0 分)三部分组成,按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7.2 录取总成绩计算:满分为 100 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8 其他说明:
8.1 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实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专业实践需求由相关学院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8.2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调剂工作说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流程及时间节点,需以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工作细则为准,考生可关注各学院官网获取详细信息。
四、录取工作规则
1 录取基本原则:
1.1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2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我校(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五、监督与复议机制
1 责任制度与追究:实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出现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追责。
2 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需及时在研究生院官网及各学院官网显著位置公示,保障招生透明度。
3 申诉与举报渠道:考生若对招生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诉或举报,相关部门将接待处理并告知复议结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89733075,邮箱 sdyzb@cup.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82837456。
4 招生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89733075,邮箱 sdyzb@cup.edu.cn),各学院也设有专门咨询电话,具体如下:
001 地球科学学院:010-89733074;
002 石油工程学院:010-89733098;
003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010-89733089;
004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010-89733495;
005 地球物理学院:010-89733597;
006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010-89731689;
007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010-89739070;
008 人工智能学院:010-89732858;
009 理学院:010-89732280;
010 经济管理学院:010-89733792;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80116374;
012 外国语学院:010-89733282;
013 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010-89739165;
021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010-89739051;
031 克拉玛依校区:0990-663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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