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其一,在报名阶段已提出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的考生;
其二,户籍与工作单位均位于国务院划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
其三,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针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设定的复试初试成绩标准。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务必在 2025 年 3 月 12 日 17:30 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yjscjfh@ys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 + 姓名 +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户口本的首页以及考生本人所在页面的扫描件;
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中必须明确注明单位主要办公地址,并加盖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公章)。
我校会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学校官网上予以公布。请注意,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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